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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作风 抓项目 促发展 | 略阳县财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贯彻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依法依规采购、优化监管模式等举措,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

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略阳县政府网站发布《略阳县财政局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略阳县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后,该局对电子卖场略阳县分站入驻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现已收到供应商入围申请22家,其中13家公司完成产品上架工作,剩余供应商正在进行产品上架工作。

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

该局制定下发了《略阳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以“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为主要内容,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截至目前,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06个,预算金额25997.72万元,实际金额24923.91万元,节约资金1073.81万元,节资率4%。

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

制定下发了《略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通过开展采购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坚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限时办结流程单,督促提醒采购人严格按时限办理政府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