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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进入冬季,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森林防火禁火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火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二、禁火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林地(含高速公路绿化带)及其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森林火险隐患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坚决禁止在林区烧荒、烧地边、烧秸秆、烧耳塘、烧灰积肥、烧垃圾等生产性用火,坚决禁止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烧蜂驱兽、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鞭炮、私设“电猫”等非生产性用火,坚决禁止痴呆聋哑及精神病人携带火种进山入林,违反者依法查处,从重处理。

四、禁火期内,各镇(街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切实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灵通信息,密切关注森林防火动态;护林员对管护责任区、重点林区、林中坟地等要看死盯牢,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各镇(街道)发现火情后,要迅速组织专业扑火队员全力扑救,并按程序及时上报火情。不得组织学生、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火,不得组织夜间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和妨碍扑火工作。

六、对违反森林防火禁火通告造成重大森林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情的,应立即拨打电话报警(举报)。

举报电话:

陕西省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0916--4822399

略阳县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0916--4828380

特此通告



略阳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