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宏、赵丽琴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管局2005年3月17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不详)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象山湾社区东环路化工总厂家属楼3号楼3层1单元302室,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7月27日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2-002520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 来源 |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 ||
发布日期 | 2022-07-27 16:27:10 | 发文字号 | |||
内容概述 |
马小宏、赵丽琴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管局2005年3月17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不详)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象山湾社区东环路化工总厂家属楼3号楼3层1单元302室,现声明原《不动产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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