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义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产管理局2000年12月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粮食局2号家属楼208室。,房屋建筑面积:70.91平方米,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特此声明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7月22日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2-002482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 来源 | 略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 ||
发布日期 | 2022-07-27 08:14:26 | 发文字号 | |||
内容概述 |
高长义因保管不善,将略阳县房产管理局2000年12月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该宗地坐落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粮食局2号家属楼208室。,房屋建筑面积:70.91平方米,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补发房屋《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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