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40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7号)及市县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我县2018年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和就业扶贫工作要求,经研究,现下达我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450万元(分配如下),各用款单位要规范操作,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略阳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资金分配表
2018年 12月 25 日
| 略阳县2018年第二批就业资金分配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金额 |
| 1、2019年上半年劳动力调查信息员工作补助 |
49.5 |
| 2、2019年上半年劳动保障(监察)协理员工资社保支出 |
138.7 |
| 3、2019年半年公益性岗位补贴 |
102.6 |
| 4、2019年上半年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支出 |
103.8 |
| 5、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
21 |
| 6、2019年就业扶贫其他支出 |
34.4 |
| 合 计 |
450 |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