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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县扶贫办

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0151、15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汉财办农202016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6460万元,列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2130505扶贫—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 机关资本性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政策精神,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按照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具体调整方案尚未确定,该资金拨付暂时按照原渠道进行,2021年具体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中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

略阳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