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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续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委、县政府各镇部门及直属单位,县群团单位,驻略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 号)
《2月6日全省疫情防控视频调度会精神贯彻落实责任清单》《略阳县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人群
1、3 岁以上未接种第一剂次和逾期未接种第二剂次的人群。
2、18 岁以上感染高风险人员、60 岁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员和免疫力低下的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
二、落实责任
教体局:负责对 3-17 岁人群未接种第一剂次、逾期未接种第二剂次人群建立台账,同时对教职工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县卫健局:负责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县市监局:负责对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餐饮、外卖从业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县交通局:负责对汽车站、火车站、出租车公司、物流运输、快递工作从业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
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县经贸局:负责对商超、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
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
种疫苗。
县公安局:负责对公安民警、酒店服务人员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
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
疫苗。
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其他 18 岁以上人群未接种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或第二剂次加强免疫的人群建立台账,摸清健康状态和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及时按照免疫程序督促接种疫苗。特别要对 60 岁以上人群单独建立疫苗接种台账,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员做到应接尽接,不漏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接种,动态管理。接种新冠疫苗是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防止感染、阻断新冠疫情传播最有效的手段,各部门(单位)、各镇办要高度重视,安排
专人负责,建立完善未接种人员台账,根据健康状况进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接种进度,不断提高接种率,构建人群免疫屏障,筑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
(二)强化监管,确保质量。各接种单位要保留一定的接种力量,严格按照接种程序,规范操作,加强接种现场管理,保障接种安全。县疾控中心要将疫苗接种点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保障接种质量。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提升群众知晓率,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疫苗。
略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肺炎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