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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总河湖长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机构,县群团单位,驻略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报请县委同意,决定对县级总河湖长进行调整,由县委书记郭华同志担任县级总河湖长。

略阳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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