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阳县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略乡振发〔2022〕5号)及《略阳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略巩固衔接发〔2021〕37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6466万元安排情况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资金规模
本次下达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64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04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20万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600万元、中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00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32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0万元。
二、资金使用
依据《略阳县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实现绩效目标。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6-4828289(县财政局) 0916-4833971(县乡村振兴局)
0916-4822369(县发改局) 0916-4822339(县民宗局)
0916-4822416(县林业局)
电子邮箱:<635076527@qq.com>
办公地址:略阳县中学路原住院部院内县乡村振兴局五楼
附件:1.略阳县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汇总表附件1
2.略阳县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明细表附件2
3.略阳县下达2022年度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3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略阳县财政局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