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略阳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和落实2022年驻村帮扶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明确和落实2022年驻村帮扶工作

重点任务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党组(党委),县委各工作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县群团单位,驻略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厘清驻村帮扶工作思路,更好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推动全县驻村干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明确和落实2022年驻村帮扶工作重点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纪律要求,从严驻村干部管理

1.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略阳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试行)》和“四个一”制度,落实“五天四夜”驻村工作要求,确保驻村干部每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20天,杜绝“走读”现象。驻村干部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主动接受镇(街道)党(工)委监督管理,规范使用第一书记云平台签到,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定期向帮扶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和派出单位汇报工作。

2.推行清单式管理。县驻村办结合驻村帮扶职责和阶段性重点任务,每月5日前印发《驻村帮扶重点任务清单》。驻村工作队按照《任务清单》建立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驻村帮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3.坚持常态化走访。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队员每月遍访1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责任人结合常态化“进知解”活动对帮扶对象开展走访,全面掌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对潜在的返贫致贫风险快速响应、及时帮扶。

4.严格培训制度。严格“四个一”制度,按照“县级集中、镇办兜底”方式抓好驻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业务培训。县乡村振兴局每季度举办一次全县驻村干部培训班。镇(街道)党(工)委每月组织开展1次培训。

5.加强督导考核。实行“一月一抽查、一季一督导、一年一考核”机制,各镇(街道)党(工)委每月对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开展1次抽查,督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岗履职;县委组织部联合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每季度对驻村帮扶工作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按照好(30%)、较好(60%)、一般(10%)三个等次,区分省、市、县三级对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干部帮扶成效进行排名,结果在全县通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备案;每年按规定组织实施年度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考核评价。

二、聚焦重点任务,提升帮扶工作实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围绕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发展年轻党员,推动提升村党支部“五化”建设水平。

2.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协助帮扶村用好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通过“网格化排查+信息化预警”,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帮扶措施,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3.精准落实帮扶政策。抓住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机遇,严格落实“摘帽不摘帮扶”要求,因村因户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协助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生态兜底等行业帮扶政策,帮助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成果。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协助理清居住地、户籍地管理事项和责任,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融入。

4.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围绕“一县三品”,协助帮扶村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全面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到户产业项目,逐步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帮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产业带动、村企合作、入股分红等多种发展模式,推动实现帮扶村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积极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多渠道解决 “卖难”问题。

5.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配合村“两委”全面摸清帮扶村脱贫劳动力就业底数,建立“就业实名制”管理台账,落实就业帮扶相关政策,动态跟踪务工就业情况。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就业,用好公益岗位、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等载体,引导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6.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求,协助帮扶村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审核、评审入库等环节,提升项目库建设质量。配合落实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两个一律公告公示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配合做好项目竣工验收以及资产登记确权移交工作。协助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推动公益性资产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明确,作用发挥好;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明晰,无资产流失或被侵占;到户类资产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7.务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协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参与指导编制村庄规划,深入开展“十镇创优、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巩固户厕摸排整改成果,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8.持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帮助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 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五级、社区七级组织体系,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有效做法,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强“爱心超市”运营管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加大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推动建设平安乡村。协助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一约五会”,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协助帮扶村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9.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对照2021年度国家巩固脱贫 成果后评估,以及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要求,全力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工作成效。

10.强化宣传培树典型。注重总结提炼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挖掘选树一批先进典型,用好宣传展示平台,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为民服务热情,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三、压实压紧责任,筑牢坚强组织保障

1.压实驻村办管理责任。县驻村办负责统筹协调、定期研判、督查指导和推动落实,县委组织部侧重第一书记选派管理,县乡村振兴局侧重驻村工作队长、队员管理,县纪委监委负责督查检查,县财政局负责驻村工作经费保障,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2.压实镇级日常管理责任。(街道)党(工)委承担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日常管理责任,每月至少组织召开1次驻村工作队长会议,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问题。要强化督促检查,每月对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时整改。要规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经费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核报核销。

3.压实单位跟踪管理责任。派出单位与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所在村实行责任捆绑,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强化跟踪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到村调研指导1次工作,推动各项帮扶任务落实落细。保持驻村队伍总体稳定,不得随意调整驻村干部,保证驻村帮扶工作连续有序开展。

4.加强关心关爱。按规定落实生活补助、通信补贴、交通费、体检、保险等保障措施,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和走访慰问,确保驻村干部安心驻村、踏实干事。坚持每季度开展优秀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评选,宣传先进事迹,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树立基层一线导向,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职晋级。

中共略阳县委组织部           略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