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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进入2023年1月以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重点污染PM10、PM2.5浓度持续上升,1月1011日连续造成两天轻度污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非常严峻。根据1月10市政府专题会议市长决定事项清单(〔2023〕3号)要求,为迅速扭转空气质量变差趋势,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监管。住建局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在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的基础上,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及保障类工程外的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土石方开挖等涉土作业,从1月12日12时开始全面停工,渣土车同步停止运输作业。 

二、加强地面、道路的保洁工作。住建局要加大道路吸尘、机扫联合作业和湿扫频次,同时避免污染物吸湿增重,保洁范围在李家院路段要与略钢公司保洁路段无缝对接。生态环境分局要监督略钢公司做好从棕树湾到县城李家院、从大沟口到实丰炉料新桥头路段的清扫保洁。交通运输局要协调公路管理段做好过境省道路面的清扫保洁工作。

三、加强露天焚烧管控力度。各镇办牵头以村为单位,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力度,切实发挥网格监管作用,发现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制止。城区内由住建部门负责,禁止焚烧垃圾树叶,对于发生自燃的垃圾堆、垃圾箱或垃圾屋要及时扑灭。

四、加强散煤治理力度。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城区范围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对城区商户清洁能源替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商户原煤散烧行为。

五、加强工业废气治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以略钢公司为重点,对工业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投运率和污染物去除率,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六、加强工作调度。请各镇街、相关部门认真安排部署迅速行动,1月12日下午16时前,将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大气办。在冬防期结束前(3月15日),务必于每周三中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大气办。

联系人罗斌,联系电话:137****0508

略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