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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建议案)的复函

  别:A 类

签发人:田

夏小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理财类保险业务监管,保护老年人财产安全的建议提案(建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理财类保险业务就是帮助消费者管理资金的保险产品。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有严格规定,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县金融协调服务中心就此建议,会同人民银行对县域内相关金融机构开展了督导检查。要求各金融机构持续做好个人保险类理财投资风险提示,引导群众在选择理财类保险产品时根据自身的承受风险能力理性投资。不得进行欺诈、隐瞒或误导性的宣传,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要求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保险业务营销,提前将保障、收益、期限和存在风险明确告知群众,指导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在知情的前提下购买。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促进县域内商业银行代理理财类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经办人:秦倩,电话:0916-4826410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