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C
签发人:郭朝平
董青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套建设长坝村新复垦的河堤和堰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案,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踏勘,并与张家坝河湖划界成果进行对比,发现新复垦地为河道管理范围。张家坝河为大鲵保护区,依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红线范围内,在红线范围内不允许新建任何工程,仅可以进行水毁修复。由于您反映的位置原未建有河堤,属新建项目,因此我局无法实施。另外,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不再承担农田灌溉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目前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承担。
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城乡防洪工程的关注和帮助,后期,我们将继续加强和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多方反映实际困难,积极争取落实项目。
略阳县水利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