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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县政府办:

随文报送《县住建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请审阅。

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汉中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7年3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优质高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有效答复处理市民在“部门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提出的意见、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符合《条例》规定。截止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80%;对规范性文件作了清理,保留了151个,拟修改14个;在略阳县信息部门公开网上网上公开了47条行政文件。

三、平台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下载链接点等,并重点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支出和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我局各科室及局属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局机关的财政管理。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我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2015年度,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以满足公众查询需要。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方便公众查询。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