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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和2019年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通知》,在全面总结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始终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责任,由局综合股负责监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到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二)多种渠道,拓宽知晓率。为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拓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人社局通过电子政务、报刊、宣传册、略阳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并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

二、2018年政务公开要点分解细化落实情况

按照县政府办印发的《2018年略阳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细化方案》《2018年略阳县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略政办函〔2018〕47号)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具体的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严格按照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均按时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办的“两案”共六件,即县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2号、23号建议案和16号提案;县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第23号、30号和54号建议案,办理情况均已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通过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62条。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截至目前,我局未有信息平台和载体建设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与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及局属各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投诉问题。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公开的内容还需要充实。二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和协同配合能力。

(三)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一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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