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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略阳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略阳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略阳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18

略阳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药监局以及省市局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四个最严”要求,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全覆盖检查,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网售药品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药品网络销售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资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要摸清辖区内网售企业底数(含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企业自建网站、微信小程序等),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履行备案和报告义务,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经营,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入驻商家以及所经营药品合法合规性的资质审核,并对入驻商家资质开展定期核验,严防出现无相关资质或者资质证照过期的商家;要对第三方平台以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或资质不合规开展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行为。要及时收集更新药品监管部门公告信息,督促指导网络销售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防止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已要求召回或监管部门要求停止销售使用的药品以及禁止网络销售的药品等情形;要坚决防范和打击利用网络渠道销售假药劣药以及禁售药品行为,对销售未经注册批准的药品、超低价销售高值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销售跨境进口药品等情形予以高度关注,对可能涉及违法违规的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查办案件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持续整治处方药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要督促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注重处方药合规销售,要与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要让企业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并在相关网页上显著标示处方药、非处方药,且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治理。要依据职能督促提供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主办单位依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对辖区内发布药品信息的重点社交平台、网络论坛、自建网站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其严格审核所发布的药品信息内容,督促其对评论区等可能导流的信息发布途径进行监控,对有误导倾向的药品不良信息开展集中清理;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清理曝光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网红神药”“祖传秘方”、宣称奇效等信息,关闭一批发布、散播不良信息的违规网站和违规账号。

(五)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在检查中要督促药品网络销售者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做好药品零售配送“最后一公里”的质量管理,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委托配送、远程配送和混箱配送行为管理,对提供冷藏、冷冻药品配送服务的,要督促企业采取必要的物理隔离措施,禁止暂时储运,防止脱离冷链;要开展对药品网络零售配送的抽查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开展配送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2月)

1.制发工作文件。县局制发《略阳县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成立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县局成立以局长宋琴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县局药械股牵头,各相关科室、各镇办所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各司其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局药械股负责制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督导抽查工作计划;负责相关数据汇总、填报、总结、上报以及联络等工作;负责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局做好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局法规股主要负责对全县重大案件的督办和向相关部门案件线索移送、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

县局市场股负责配合做好第三方平台的沟通联络工作。

县局综合股主要负责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具体负责在相关科室配合下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县局投诉举报中心负责网售药品的投诉举报受理转办工作。

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城区网络销售企业的专项检查工作(兴州所配合);相关企业监督抽查和涉嫌违法违规线索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

各镇办所负责摸清辖区内网售企业底数;负责对辖区内取得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及其涉及网售药品的全覆盖监督检查、网络监测、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等工作;负责县局移交线索的接收、处置等工作,并配合县局做好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3.统一思想、协同行动。各单位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监管对象底数,梳理本辖区涉及网售药品的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建立相关主体台账和问题清单,细化任务分工,确保目标清晰、责任到人,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密切加强与通信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42月至8月)

各单位要依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试行)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691号)相关工作要求,探索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依职责组织对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通过广泛收集线索,加强风险研判和个案分析,集中侦办一批大案要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惩戒。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9月至10月)

总结集中治理工作成效,探索成功经验,完善治理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将部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制度性成果,巩固集中治理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切实把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实抓细;二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实施行动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三要于2024930日前,将《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报送县局药械股(无网络销售药品企业的镇办市场监管所填空表上报),并于2024310日、610日、910日前分别报送《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检查表》(附件1)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检查对照表》(附件2

(二)强化协同配合,加强线索督办。单位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要及时沟通、加强合作,形成合力。涉及网站处置的,要及时与通信管理部门联络。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加大案例曝光,营造良好氛围。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把握宣传时度势,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要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加大公开曝光力度,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