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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及排名公示

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退役士兵知情权、监督权,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我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量化评分及排名公示如下:

 一、2023年安置任务

2023年,我县接收移交安置退役士兵4人,省市共下达安置计划4人。经审查,4人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第二节 第二十九条(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安排工作情形和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二、量化评分及排名情况

根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汉中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编办、县人社等部门单位对退役士兵档案、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待安置期间现实表现评分情况进行联审复核。具体量化评分及排名情况如下:


 略阳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
量化评分及排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入伍 时间 退役 时间 服役表现量化评分 待安置期间现实表现评分 总分 选岗 排序
1 范兴明 2010.12 2022.12 73.6 5分 78.6分 1
2 张乐 2010.12 2022.12 58.9分 5分 63.9分 2
3 武政辉 2010.12 2022.12 48分 5分 53分 3
4 黎久生 2010.12 2022.12 42.7分 5分 47.7分 4


以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6日
监督电话:0916—4829009
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