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参保人员: 根据汉中市医疗保障局、汉中市财政局、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办法>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4〕66号)、汉中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关于组织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复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6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人员范围: 我县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既往已通过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待遇享受备案有效期截止2026年12月底的参保人请于今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前递交相关资料进行复审,以免脱审,影响待遇享受。按照汉市医保发〔2024〕66号文件规定提供复审资料并及时复审。 如未按规定提供相应复审资料的复审人员,待遇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所需资料: 1.近两年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2.提供近三个月用药记录(如门诊病历、复查检验检查报告单、购药处方等),还可补充提供与确诊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住院记录或门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作为佐证资料: 3.参保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医保电子凭证; 4.《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三、新申报的门诊慢特患者所需认定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的复印件。 2、《陕西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 四、办理方式 可自愿采取线上或线下(现场)申请认定复审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关注“略阳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页面最下方“便民服务”业务办理栏,选择“智慧医保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慢特病年度复审”模块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2、线下(现场)办理:自行前往略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医院医保科递交申请资料办理。也可就近选择汉中市具有鉴定资质的门诊慢特病鉴定医院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五、县内鉴定医院: 略阳县人民医院、略阳县中医医院,也可就近选择汉中市其他各县区或汉中市内具有鉴定资质的门诊慢特病鉴定医院。 六、重点提示: 1、认定复审过程中,门诊慢特病鉴定医师认为对有关项目有必要进一步检查时,参保人员应积极配合,费用自理。 2、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申办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十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请主动向门诊慢特病鉴定医院说明现居住地并在门诊慢特病申请表上予以备注,同时自行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确保认定通过后能够正常报销相关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 3、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就诊结算时要分病种单独结算。同时发生的与门诊慢特病无关的其他医疗费用要按普通门诊结算,避免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无法按医保政策报销。 4、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不得在门诊或药店产生门诊慢特病、门诊统筹以及特殊药品等医保基金报销结算费用,避免待遇享受时间交叉无法结算住院费用。 七、病种范围及种类 全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实行分类管理,分为门诊慢特病I类和门诊慢特病Ⅱ类。门诊慢特病I类为全省统一实施的病种,其病种名称、鉴定标准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统一设置,适用于全省各统筹区所有参保职工和居民门诊慢特病患者。门诊慢特病I类病种共46种(详见附件) 我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II类病种共7种:高水脂血症、过敏性紫癜、颈椎腰椎骨质增生伴椎管狭窄、风湿性关节炎、骨性关节炎(限膝关节)、阿尔茨海默病、慢性支气管炎(65岁以上老年人)。在2024年12月31号前享受以上病种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保留病种并保障待遇,但不再新增保障对象。门诊慢特病II类病种的鉴定标准、支付标准等继续按照原2022年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八、新增病种 自2026年7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纳入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6]76号)要求,新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I类病种(病种代码M03300),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名称、病种代码、鉴定标准,适用于全市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 二、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为:起付线600元,支付比例 85%,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为:起付线300元支付比例70%,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复审时限为长期。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其他待遇保障、病种认定、限额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等按照《汉中市医疗保障局 汉中市财政局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办法)的通知》(汉市医保发【2024]66号)执行。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0916—4820553 略阳县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2026年10月18日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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