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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清零”行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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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欺诈骗保“清零”行动宣传:


发现这25种骗保行为请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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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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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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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通过车接车送、违规减免费用、赠送礼品、返还现金、虚假宣传等形式组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二是虚假住院、空挂床位、冒名就医;

三是虚假诊疗、虚计费用;

四是伪造、篡改病历、检查报告、处方、票据骗取医保基金;

五是虚构DR、CT、彩超等影像资料,出现多人雷同;

六是通过串换药品、诊疗项目,将非医保报销费用违规纳入医保结算;

七是内外勾结,协助参保人虚假就医;

八是其他存在主观故意的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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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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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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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虚构购药记录、虚假刷卡结算,无实际售药行为套取医保基金;

二是串换药品、耗材,将日用品、保健品、非报销医疗器械等商品刷卡结算;

三是通过囤积个人医保卡、利用群众享受慢特病待遇的机会,组织空刷、套刷、回流药品;

四是篡改医保结算数据、进销存数据,伪造处方,台账造假、票据造假规避监管;

五是为非定点药店提供个人刷卡结算服务,违规转借医保结算终端;

六是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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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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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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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将本人医保凭证转借、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统筹基金冒名就医、购药,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其他非法利益的;

二是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套取医保统筹基金;

三是伪造、变造医疗票据、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材料,虚报冒领医保报销费用;

四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实,获取医疗救助待遇、门诊慢特病、生育津贴等医保待遇的;

五是故意隐瞒医药费用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第三方负担的事实,违规使用医保再次报销的;或者隐瞒工伤或第三方责任的事实,医保报销后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或第三方已负担,经医保部门催告后仍不返还的;

六是囤积医保报销药品后转卖牟利,违规套取医保基金;

七是与医药机构串通勾结,虚假就医、空刷医保卡套取基金;

八是其他个人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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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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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及监管领域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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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医保经办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力,违规审批、违规拨付医保基金;

二是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内外勾结纵容、包庇欺诈骗保行为;

三是利用职能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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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略阳县医疗保障局:

0916-4831662(局法规股)

0916-4831659(局综合股)

略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916-4831680

略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0916-4820551

举报电子邮箱:

lyxybjfgg4831662@163.com

现场举报:

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407室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人力资源大厦407室,略阳县医疗保障局法规与监督审计股<收>,联系电话0916-4831662,邮编:724300

郑重承诺:县医保局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