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林业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6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林业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

2、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等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3、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依照林业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4、组织协调、指挥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5、组织实施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

6、开展林业检疫执法,提供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维护全县林业生态安全。

7、制定全县林业产业规划,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审核工作。

8、开展林业科技研究、新技术与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交流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水灵路中段林业局大院

联系电话:0916-4822416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2-26

裴江涛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林业局全面工作。联系局机关党支部。

吴永全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秦岭生态保护、森林资源管理、林政执法和法制建设、自然保护地、杜仲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工作,分管林政股、秦保股、杜仲研究院、珍保处、木材检查站、国有三岔林林场、国有西淮坝林场;指导森林警察大队工作。任局执法会审组组长。联系国有三岔林林场党支部。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督查督办、综治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宣传、统战工作、安全生产、林业产业发展、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管理、项目谋划与管理、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综合创建、考核、机关管理、职称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股、产业股、巩固衔接办、林(山)长办、林草火灾监测预警中心、林木种苗工作站、国有铁厂坝林场、国有观音寺林场。联系国有铁厂坝林场党支部。

陈  巍党组成员主持森林警察大队全面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国有林区禁种铲毒工作;指导林政执法工作;任局执法会审组副组长。联系木检站党支部。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26

综合股:负责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书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接待、车辆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的申报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项林业资金的监督使用和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林业人事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委管理的基层领导班子考核和选拔任用等工作;负责全县林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发展及职称报批;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马文超,办公室电话0916-4822416

产业发展股:拟订全县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方面的规划计划;监督执行林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全县种苗、造林和营林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天然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制定全县林业产业规划,指导林业产业的开发与建设;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及林业科技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申报工作;指导组织全县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落实好涉林惠农政策;负责全县林业生产数据统计工作。

负责人:李定吉办公室电话0916-4831145

林政股:组织开展全县森林动态监测与评价及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全县森林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采伐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承办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工作,承办林地征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全县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的保护管理开发工作;负责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证发放。归口管理林业法制工作,督办和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负责林业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受理、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积极推进全县林下经济发展,维护林农合法经营权。

负责人:李秀定办公室电话0916-4833419

秦岭生态保护股负责县秦岭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秦岭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秦岭生态保护总体规划,审查涉及秦岭生态保护的有关专项规划;调研秦岭生态状况,提出秦岭生态保护的政策建议;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建立健全秦岭生态保护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组织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检查督查。

负责人:周朝办公室电话:0916-482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