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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0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方面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

(二)统筹规划全文化旅游和文物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重点文化、文物设施建设,组织略阳旅游形象推广,促进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制定全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文化旅游和文物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文物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文物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指导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性、跨区域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综合协调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行业和部门,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实施全域旅游;统筹全县旅游要素、指导旅游业规划与建设,协调推进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信息化建设等;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和地面接收设施。

(十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文物对外交流、研学、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地域文化走出去;负责旅游景点、旅游活动等的生态环境监管,推动旅游服务设施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羌文化广场文化馆5楼

联系电话:0916-4822366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2-20

  涛,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文旅局(文物广电局)全盘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人事、财务等工作。联系局机关支部、五龙洞镇中川坝村和乐素河镇石翁子村乡村振兴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文化、广电、非遗保护、国家级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工作,协助沈涛同志抓好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分管文化广电股、文化馆(非遗中心、羌文化保护中心)、图书馆、电影公司。联系图书馆支部、乐素河镇徐家坝村乡村振兴工作。

夏俊贵,男,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扫黄打非、秦岭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反电诈、禁毒、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分管项目办、郙阁文旅公司。联系灵岩寺支部、五龙洞镇班竹院村乡村振兴工作。

  珂,女,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旅游、综合股、意识形态、信访维稳、保密、一战区防汛、综合考核、两案办理、国卫、统战等工作,协助沈涛同志抓好党建工作。分管综合股、旅游股、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联系文化馆支部、五龙洞镇金池院村乡村振兴工作。

  杰,女,党组成员、文管所所长。分管文物保护利用、乡村振兴、共青团、工会、妇联、双拥、文物项目等工作,分管文物股、文管所(江神庙博物馆、灵岩寺博物馆)。联系江神庙支部、五龙洞镇三川村乡村振兴工作。

任秉正,男,略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全面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协助夏俊贵同志抓好安全工作,协助沈涛同志联系五龙洞镇中川坝村乡村振兴工作。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20

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党建、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及群团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和各类考核。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王道阳  办公电话:0916-4822366

文化股:承担全县文化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文化项目的编制、包装、申报及推介。负责全县文化项目的编制、包装、申报及推介。拟定全县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全县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负责人:邓清岚  办公电话:0916-4825401

旅游股承担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旅游项目的申报及推介。研究制定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旅游市场开发计划,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微信略阳旅游公众号的管理与运营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智慧旅游、旅游信息化建设,指导旅游电子商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旅游节庆活动。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假日旅游安全综合协调。

负责人:赵润芝  办公电话:0916-4827990

文物股:组织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制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和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藏品管理、设施建设、陈列展示,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利用、维修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群众文保员管理、培训和田野文物管理、巡查工作。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工作。

负责人:宁彩凤  办公电话:0916-4827365

下属单位:

略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承担全县区域范围内的文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行业的行政执法;承办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负责全县文旅领域的违法违规举报处理。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复杂案件以及“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主作衔接机制。负责与各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建立日常巡查、协助调查取证等协调配合机制,指导各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负责人:任秉正  办公电话:0916-4832690

略阳县文物管理所:保护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与管理、调查、发掘、研究;文保单位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安技防及消防工作;文物展出、交流工作;配合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其他相关的社会服务。

负责人:  办公电话:0916-4822366

略阳县旅游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游客及社会各界群众提供旅游相关信息服务。负责县域内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旅游景区景点宣传推介、旅游商品开发、行业协会组织管理、旅游人才交流、旅游信息发布、酒店管理咨询策划、酒店评星升星组织策划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李永军  办公电话:0916-4822366

文化馆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艺理论研究,基层文化市场的管理与业务指导以及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

负责人:  办公电话:0916-4822221

图书馆: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图书、文献、报刊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知识培训和社会教育。

负责人:翟一蕾  办公电话:0916-4834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