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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大队
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19

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履行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原因调查,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核查处理,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以及重大灾害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等职责。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略阳县狮凤路东段李家院消防大队大院

联系电话:0916-4860688

邮政编码:72430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14:00-18:00

夏季(7-8月)

8:00-12:00;15:00-18:00

机构领导

发布时间:2024-02-19

党委副书记、大队长:华海洲

大队长履行的主要职责:(一)领导全大队的防火工作,组织依法履行火灾预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等职责;(二)领导全大队的训练工作,组织落实训练计划,保证训练任务的完成;(三)教育和带领全大队贯彻执行法规制度。

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李金玉

政治教导员职责: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治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负责全大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后勤工作和大队法制审核工作。

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2-19

略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设略阳县狮凤路消防救援站1个、略徽路小型消防救援站1个、略阳县狮凤路卫星消防救援站1个。

消防执勤车12辆(8吨水罐车2辆、3.5吨水罐车1辆、抢险救援车1辆、城市主战车1辆、32米登高平台车1辆、器材供应车1辆、双高车2辆、行政车2辆、生活保障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