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家坝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将陈新1户1人,从2022年7月1日起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请你村民委员会认真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2022年7月13日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2-002361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白水江镇 | 来源 | 白水江镇 |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17:14:19 | 发文字号 | 白政发[2021]55号 | ||
内容概述 |
封家坝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同意将陈新1户1人,从2022年7月1日起纳入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请你村民委员会认真做好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动态管理工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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