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村委会:
根据略阳县林业局、略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的通知(略林发〔2023〕46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镇2023年中央财政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偿面积及补偿标准
略阳县林业局、略阳县财政局下达我镇2023年中央财政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85046.22亩补偿资金1360739.52元。
按照陕西省林业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办法》的通知(陕林改发〔2022〕37号)及《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林财发〔2022〕145号)文件精神,集体所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16.00元/亩,85046.22亩补偿资金共计1360739.52元。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是巩固生态脱贫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障脱贫群众收入的一项具体措施。各村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相关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确保5月底前全面完成兑付任务。
(二)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根据汉中市林业局、汉中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汉林发〔2022〕117号)及《略阳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要按照下达的兑付任务,紧扣计划下达、信息公示、信息录入、规范建档等环节,及时公开到户补贴信息,并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支付系统兑付到户,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
(三)全面加强资金监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严格按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支付系统兑付,林农个人的补偿资金通过财政惠农资金“一卡通”兑付到户,村(组)集体经营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由镇政府根据村级资金分配方案兑付到财政所村级结算户,涉及个人部分采取“一卡通”方式进行兑付。
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公益林补偿资金,严格按照《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办法》规定进行“再分配”。补偿性支出分为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和直接管护费。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补偿费不低于补偿性支出的50%;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15%,用于公益林管护的宣传、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监管及抚育等支出;直接管护费不高于全部补偿性支出的35%,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
(四)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切实加强辖区公益林监管,及时开展年度管护情况自查,就自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对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有获得补偿资金的权利,杜绝虚报冒领补偿资金。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由个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抚育等管护责任;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组)落实管护人员履行管护责任。
(五)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分级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档案资料,县林业局负责收集整理年度计划任务、涉及镇兑付面积和资金到户花名册、兑付明细表等档案资料;镇林业站负责建立本级补偿资金兑付工作档案,包括本镇兑付工作方案、涉及村(组)兑付面积和资金到户花名册、村(组)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兑付汇总表、兑付明细表等公益林兑付基础资料;村级要建立本村补偿资金兑付档案,包括本村(组)补偿资金分配方案及村(组)集体公益林“再分配”方案、形成补偿资金分配方案的会议纪录和经村民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的表决意见等相关资料。
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 ⠂ ⠂ ⠂ ⠂ ⠂ ⠂ ⠂ ⠂ ⠂ ⠂ 2023年3月1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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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雀寺镇2023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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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 |
村 |
计划兑现面积(亩) |
计划兑现金额(元) |
备 ⠼/span>注 |
白雀寺镇 |
白雀寺村 |
11244.2 |
179907.2 |
|
木匣沟村 |
6333.8 |
101340.8 |
|
|
青白石村 |
7865.57 |
125849.12 |
|
|
南家山村 |
7828.47 |
125255.52 |
|
|
贤草沟村 |
12655.14 |
202482.24 |
|
|
白杨坪村 |
8172 |
130752 |
|
|
何家坪村 |
10071.21 |
161139.36 |
|
|
曾家沟村 |
1742.41 |
27878.56 |
|
|
一里沟村 |
19133.42 |
306134.72 |
|
|
小计 |
85046.22 |
1360739.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