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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 知

村民委员会

根据略林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略林发2023〕94)相关要求,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一立四振兴”总体目标,建设生态、宜居略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生态环境整治,结合我实际,就做好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民动员,认真抓好义务植树活动

全民义务植树是有效推进国土绿化的重要措施,各村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参加义务植树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坚持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加强组织发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参与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履行植树义务,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呵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让人民过上高品质生活。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把全民义务植树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增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各村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安排,具体抓好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党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法定植树义务。

二、创新形式,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各村要本着“方便尽责、多样尽责、全年尽责”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要因地制宜开展植树活动,充分利用植树有利时机,采取分散、分段在沟渠、路旁、荒山荒坡、村庄、庭院等区域开展植树造林。要因人施策落实好植树造林、栽花种草、森林抚育、林木管护、自然保护、公共绿地认种认养、古树名木养护、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绿化公益宣传等多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要将义务植树作为当前一项主要工作来抓,通过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义务植树宣传动员,积极引导、组织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要创新和丰富各类植树形式,组织公民通过育苗、树木管护、栽植苗木、花卉绿化等形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三、落实责任,确保义务植树取得实效

2023年全义务植树任务为2.6万株,各村要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引导辖区内适龄公民自觉履行植树义务,促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健康持续地开展。要将适龄公民总人数、实际参加义务植树人数、参加义务植树的方式以及坚持适地适树,合理选择绿化树种,科学植树,严格按设计施工,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栽植质量,确保造林成活和景观效果。县林(山)长办已将义务植树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各村考核,将常态化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重点检查义务植树的尽责率、植树造林的保存率和成活率等“三率”,确保造林绿化质量。

四、严格执行政策,做好国土造林绿化

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2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农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37号)各项要求,把耕地保护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绿化和发展林果业,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增量。

五、其他事项

各村要做好义务植树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分别收集图片、文件、表册等印证资料,分别于6月10日和11月22日前报镇林业干部刘磊(详见附件2)。

所需文件资料有:义务植树工作安排文件、苗木来源、购买苗木合同、植树地点、栽植人员、苗木种类、栽植株数、栽植时间、现场照片及检查人、其他相关文件等。

所需表册资料有:以村为单位填写《义务植树登记表》。

附件:观政发〔2023〕71号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