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草沟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年1月起终止张有明1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
索引号 | 1161072701/2023-001907 | 有效性 | |||
发布机构 | 略阳县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 来源 | 略阳县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23-09-21 20:24:41 | 发文字号 | 白政发〔2023〕5号 | ||
内容概述 |
贤草沟村民委员会:
根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从2023年1月起终止张有明1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白雀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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