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兴街发〔2023〕257号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关于兑付脱贫劳动力(三类人群)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关于印发略阳县财政衔接直达资金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略政办发〔2023〕11号)文件规定和《关于印发2023年略阳县脱贫劳动力跨县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兑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人社发〔2023〕33号)文件要求,经街办研究,决定兑付我办14个村审核公示通过的74名脱贫劳动力(含三类人群)跨县务工交通补助28100元,通过陕西“财政云”系统”兑付到补助对象。请各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补助资金公告和政策宣传到户。
附件:兴州街道脱贫劳动力跨县一次性交通补助兑付汇总表
略阳县兴州街道办事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