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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江镇2024年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观摩评比方案

    为进一步补齐农村建设短板,全面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美丽乡村,着力打造更优美、更生态、更宜居、更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大改观,决定在全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观摩评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省、市、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农村厕所革命、垃圾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主攻方向,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清洁美化,彻底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
二、考评评比对象
全镇8村、1社区。
三、考评时间
2024年3月20日上午9:00在镇政府院内集合。
四、考评评比方式
1、各村、社区向镇农村人居环境办公室报送至少1个观摩评比示范点,全方位展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亮点,镇党委政府将安排镇村领导干部开展示范点环境卫生观摩评比活动,对“示范点”环境卫生进行观摩测评,通过相互比较、相互学习,引导各村、社区主动寻找差距,带头改善自己所在辖区环境卫生整体面貌,自觉争当“清洁示范点”。通过在各村、社区抓示范、树典型,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真正达到“整改一处、带动一片”的效果。
2、采取现场观摩考评和听取汇报的方式,考评总分值为100分。考评组成员从各村(居)抽调1名村(居)干部组成,到村(居)督查,考评范围:河道、道路、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公厕的卫生情况,考评组成员应根据《白水江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现场考评表》(附表2)在同等条件下进行打分。
3、按照“分类考核、限期汇总、统一排名”的办法,考评完成后,及时汇总情况、量化评分、签字确认。将考评情况及时交镇人居办进行汇总。
五、组织保障
为做好各村(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评比工作,特成立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评比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  欢
副组长:朱增宏
成  员:镇领导班子成员 镇人居办 杨汉忠 卢 有 杨志仁 王永强 谭  伟  高万福 张学勇 王小凤 董 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人居办,由周晓康同志负责本次评比活动日常工作,负责评比相关工作。
六、考评评比结果奖惩
镇人居办对各村(居)考评内容进行统计得分,并进行排名通报(附表3),如得分相同的将并列排名。镇党委、政府对考评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村进行奖励:对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用于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奖励资金从县下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费用中统一核实拨付。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村(居)是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村(居)书记、主任是环境综合集中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措施具体、时间明确、及时妥善地解决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做好本辖区示范点的整治开展工作。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要以本次示范点评比为契机,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广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各村(居)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作为,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良好氛围,促进人居环境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镇上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纳入各村(居)综合考核评价范围,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示范点进行观摩、考评、打分,采取现场反馈、跟踪整改方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村(居)予以表扬;对排名靠后的村(居),在年度考评中不评优。各村要通过“环境卫生红黑榜”评比工作机制,建立绩效考评机制,确保人居环境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白水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