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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高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质量,发挥社会救助兜底“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安排意见》工作要求,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大起底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返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二、方法和步骤

此次排查工作,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镇(街道)协助配合,四支力量和村居社会救助兼职协理员参与,采取“三看三问三留存一上报”方式(三看:看家庭财产,看户籍人口,看生活必需品;三问:问收入,问家庭成员,问有无重病重残人员;三留存:留存入户调查表,留存入户印证资料,留存相关检查资料;上报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排查台账、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排查问题反馈单和排查结果报告),逐村逐户排查,召开综合评审会议,逐户逐人分析研判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和排查内容

此次排查从10月11日开始,10月20日结束。逐镇逐村逐户开展全面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重点要关注以下三类人群:

(一)“三类人群”未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对象。对已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持续落实政策;对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但已享受低保政策的弱劳动力家庭,应及时调整档次。

(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人员未纳入单人保对象

(三)今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享受大额临时救助对象,特别是今年汛期以来,产业、房屋灾情严重的受灾户未享受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临时救助对象

四、人员分工

第一组:组长:刘新春

成员:贾杨娜  徐  敏  李  璐

排查镇(街道):两河口镇  仙台坝镇

车辆:陕F6609B

第二组:组长:李建民

成员:赵  虹  贾利平  候军社  刘泽耀

排查镇(街道):黑河镇  观音寺镇  五龙洞镇

 辆:陕FQ8016

第三组:组长:封小玲

成员:高  慧  李  玉  谢洪波

排查镇(街道):郭镇  西淮坝镇  徐家坪镇

车辆:陕FQ9939

第四组:组长:王国庆

成员:张  锴  车亚非  陈  鹏  张  龙

排查镇(街道):白水江镇  马蹄湾镇  兴州办

车辆:陕FXF909

第五组:组长:许建红

成员:马国瑞  王文汇 王  欢  郑  婷  门  飞

排查镇(街道):横现河街办  金家河镇

 辆:陕FZ0569

第六组:组长:井丽飒

成员:陈小龙  左 燕  徐建业  王建利  余显华

排查镇(街道):白雀寺镇  乐素河镇

车辆:陕FJZ009

第七组:组长:刘玉俊

成员:王  萍  翟文静  罗 瑞  吴小康  郑  婷

排查镇(街道):硖口驿镇  接官亭镇

车辆:陕FCX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民政局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聚焦社会救助对象大起底大排查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地落实。

(二)查漏补缺,严格政策。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既要做到应查必查、重点突出,又要做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切忌简单粗暴、激化上交矛盾。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洁纪律要求。同时,做好排查资料的留存,及时上报排查研判相关资料。各检查组对排查的镇村负总责,对排查不认真,走过场的,要实行签字背书,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并将结果运用于干部年终工作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