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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021年7月26日在陕西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陕西省审计厅厅长  赵宝田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去年7月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部署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对6707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级各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有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了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双增长,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但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全省审计机关积极督促问题整改,促进增收节支22.72亿元,挽回损失9.21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33.22亿元,制定整改措施846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611件,移送处理人员103人,涉及金额41.87亿元。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审核的陕西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7.31亿元,较上年下降1.34%完成年初预算的95.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4706.47亿元,收入总计6963.78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0.32亿元,较上年增长3.7%,完成调整预算的95.36%;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744.94亿元,支出总计6675.26亿元。年终结余288.5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24.4亿元,支出3039.8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5.59亿元,支出113.5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31.07亿元,支出2088.97亿元。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6.2亿元,较上年下降8.69%完成年初预算的88.6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等3955.81亿元,收入总计4532.0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60亿元,较上年增长10.29%完成调整预算的92.51%;加上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政府一般债券支出等3514.14亿元,支出总计4455.74亿元。年终结余76.2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1.22亿元,支出1231.08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2亿元,支出10.9亿元。

省审计厅坚持数据先行,充分运用集中分析、重点核查的大数据审计方式,持续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重点对省财政厅和发改委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情况、省教育厅和国资委等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部分市县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部门单位和市县政府认真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收支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了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省级具体组织预算执行及编制决算草案方面。

1.预算分配管理不规范,预算执行刚性不强。一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未分解到单位和项目。2020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的省级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未分解到单位和项目。二是省级国有资本支出预算下达晚。202012月,省财政厅下达省属企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出资资金、高层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是部分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率低。省财政厅下达部分省级预算单位的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

2.财政决算(草案)部分事项不准确。一是少计省级收入。2020年,省财政厅将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费收入154.55万元作为财政存量资金,未计入省级收入。二是国有资本收益未足额上缴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省财政厅按规定应从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一般公共预算2.5714亿元,实际上缴2亿元,少上缴5714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未完整建立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0年,省财政厅未按我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省级对地方转移支付、省级部门支出、省级政策支出绩效管理办法,修订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二是未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评价和投资项目后评价。2020年,省发改委未按规定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绩效自评报告,未对省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未对已建成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

85个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对21个部门单位开展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15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37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等支出2421.95万元;21个单位预算执行率低;8个单位违规向非零余额账户转款1216.78万元;8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3313万元;26个单位收支核算不准确等4.91亿元; 15个单位费用报销不规范179.26万元;13个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54所省属高校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对9所省属高校开展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3所高校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29所高校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14亿元;8所高校无预算、超预算支出1386.56万元;20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3.13亿元;5所高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3660.98万元;18所高校收支核算不实等2.35亿元;17所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8所高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8所高校后勤食堂管理不规范。

(三)市县政府财政收支方面。

7个市县政府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市县预算编制未细化;1个县无预算拨款6500万元;2个县预算执行率低,部分科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仅63%2个县滞留财政专项资金388.42万元;3个市县未及时下达中省专项资金3个市县未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92亿元;3个市县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11.3亿元。此外,对市县政府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发现,6个市县区财政资金、资产未及时清理盘活9.94亿元;2个县专项债券资金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方案或未实行台账管理1.89亿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方面。

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20年中央财政直达市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市县政府能按照要求使用直达资金,为我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出了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个市县未及时细化安排资金1.29亿元;17个市县区未及时下达预算指标、足额调拨资金;57个市县区260个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二)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持续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减税降费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发现的主要问题是:7个县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6个市县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2个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进展缓慢;7个县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进度慢;4个县区未落实收费标准公示要求;9个市县区行业协会管理不规范;8个县区稳就业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县区稳就业培训未达效果,就业人数少或无人就业;2个县区稳就业政策宣传不到位。

(三)十四运场馆项目建设及专项经费管理方面。

持续对十四运场馆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对场馆项目竣工决算及十四运专项经费进行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能积极推进场馆项目建设,执行工程项目、基建财务等管理制度和财经法规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个单位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177.18万元,违规提前支付工程款100万元,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297.33万元。

(四)文物保护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2018-2020年文物保护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考古科研成果突出,文物保护力度逐年加大,安全管控持续加强,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70个文保工程管理不规范,82个文保单位管护不到位;27个文物收藏单位藏品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基本建设需求与考古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馆藏文物定级不及时;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未细化;文旅融合深度不足,文物保护宣传利用展示有待加强;革命纪念馆文物展陈更新不及时,修缮保护利用难度大。

(五)省级科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7所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单位能够落实科研政策,规范使用科研经费。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所高校58件大型科研设备未发挥共享效益;5所高校、科研院所项目共享信息平台不健全;6所高校、科研院所部分项目未按时结题;3所高校未建立科研项目内部预算评审制度和经费使用诚信制度;3所高校未及时盘活存量资金2173.23万元。

(六)信息化建设方面。

对我省763个单位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0个单位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4个单位5个信息化项目建设不合规;7个单位8个信息化项目绩效不佳;7个单位信息系统人员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4个系统异地灾备、容灾备份不规范。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5个市13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区)25家融资平台和金融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19家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1家公司对外投资形成损失风险0.98亿元;7家公司60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户企业和下属财务公司融资管理及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户企业对债务融资的依赖程度持续加大;2户企业未严格执行贷款及风险分类、资金归集制度;1户企业发放的委托贷款逾期4.21亿元;3户企业产权收购效果评价制度缺失,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对外新增融资,逆流程审批借款,向超债务指标下属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户企业7个项目投资亏损或收益不佳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面。

持续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审计。2021年,对10个省级部门和10个县区20182020年乡村振兴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省级相关部门和县区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及后续扶持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升1个区1个产业项目未建立群众利益联结机制;2个县区项目管护不到位;2个县区4个环境整治项目闲置,2个县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不到位;3个县区6个安置小区公共服务水平低。

(三)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制定实施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审计20192021年规划,对省级相关部门和涉秦岭保护县区进行全覆盖审计。2021年,对剩余的3个厅(局)、14个县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审计,对前两年审计的28个县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县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推进秦岭违建整治后续工作和五乱问题整治,取得了积极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县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1372.9万元;5个县区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不到位。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对9个县市区20172019年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县市区积极推进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渭河综合治理、生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县市(新城)117家企业取(用)水管控不严格;4个县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覆盖面不足;3个市县(新城)未推行中水利用、设置中水生产设施;3个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不合规;5个市县区18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四、民生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持续组织对全省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能贯彻落实医保基金管理政策,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促进医保基金高效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个市医保减免政策执行不规范405.57万元;6个市医保机构违规支付资金229万元;9个市部分医疗机构通过过度医疗、规避控费,违规享受医保基金579.81万元;6个市2923人重复参保。

(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方面。

对全省2020年度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县区能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政策,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市1453名重点人群未享受养老补助资金46.9万元;9个市养老保险金账户少计利息176.73万元。

(三)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方面。

对全省中小学教育政策执行及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县区能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育政策,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3个县区财政资金落实不到位1.73亿元、下达不及时7353.99万元;36个县市区未设立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实施水平专项资金;8个市县区违规使用专项资金2676.91万元;18个市县区学校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1283.96万元。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使用方面。

持续对全省保障房建设管理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去年底,组织对3个市23个县区2020年度保障房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市县区认真落实中省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是:8个市区53个棚改项目50,821套公租房逾期未完工;5个区34个安居工程项目未批先建;4个市县区未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13个市县区承租人不具备资格2389名;5个市县区应收未收租金1198.78万元;3个市区未及时上缴房租、易地配建费等。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持续对8个重点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7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2个项目因设计不合理或管理不规范,增加投资5140.93万元;8个项目多计投资;4个项目超概算6个项目试运营满3年未组织竣工验收。

六、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方面。

对省国资委监管的全部34户省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省属企业积极克服疫情等困难,实现了年度资产总额和营业总收入持续增长。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4户企业总体上对传统行业依赖性强,新兴产业发展不足,产业链配套率低;11户企业违规担保;6户企业出借资金无法收回或存在风险7.67亿元;7户企业投资已形成损失或潜在损失风险6.85亿元。

10户国有企业和2户金融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了全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户企业对子公司出资不到位6.87亿元;6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不健全;3户企业专项资金滞留2.45亿元;9户企业资产、收入等数据不实;5户企业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3户企业土地等国有资产长期闲置;8户企业55个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4户企业未及时缴纳税费0.31亿元。

(二)国有企业基金运营管理方面。

对省属11户国有企业77支私募基金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9户企业30支基金募集渠道单一,实缴资金到位率仅33.65%4户企业5支基金未按规定备案;5户企业13支基金8.29亿元闲置;2户企业3支基金投资形成潜在损失1.5亿元;2户企业4支基金7.53亿元项目投资存在损失风险;5户企业17支基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方面。

全省审计机关对1413个单位146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在贯彻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省审计厅组织对2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区5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县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或未有效执行;11个市县区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县园区建设、管理不规范。

24个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29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个单位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3个单位27个重大项目进展缓慢。

7户省属国有企业11名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户企业及所属单位未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土地等政策;2户企业未按规定时间处置11僵尸企业3户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3户企业未完成经营目标、层级压减等指标。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履职方面。

全省审计机关对181个单位283名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情况开展了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完成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省审计厅组织对2个厅、2个设区市、9个县市区23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3个市县区滞留退耕还林和环保专项资金1.4亿元;1个厅和1个县区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412.52万元;2个厅和8个市县区12个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八、问题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有些是发展过程中新出现的,有些是重复出现的。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地方政府和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对中省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定的执行力不强;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政策的配套措施还不到位、操作性不强;整改压力传导不够,追责问责制度执行不到位,少数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拖延整改、表面整改。

针对以上问题及其存在原因,我们建议:

(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政策措施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秦创原建设发展,优化和稳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要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结合实际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要围绕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深化改革,梳理出、解决好现行制度规定与中央最新要求和陕西具体实际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以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的导向引领和约束规范作用。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效能革命,健全配套机制制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吸引国内外资本聚集三秦大地,大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在陕西迸发活力。要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在陕西落地生根、有效执行。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大力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要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紧日子里过出好日子。打破预算分配基数依赖和利益固化格局,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盘活的统筹衔接机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盘活滞留、闲置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资源,不断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配套措施,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和结果运用,尽快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要加快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预算管理规范、透明、高效,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四)追责问责落实责任,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要切实落实被审计单位整改查出问题的主体责任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首要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甚至虚假整改、拒绝整改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检查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把推动整改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对一些反复出现的顽瘴痼疾,要认真研究治本之策,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多年来,审计机关坚持以审促改,狠抓整改。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今年3月,已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汇报了审计整改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整改情况的报告。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或正在处理;对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审计建议;对涉嫌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对部分行业、专项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向省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按照要求积极整改,不少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721日,省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了《陕西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国中和省长、省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赵一德充分肯定了全省审计机关一年来的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同时,要求省审计厅持续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及时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狠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努力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对未整改和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盯住不放,督促整改到位;对已整改的问题回头看,促进提高整改质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是国家审计的法定职责和永恒主题。审计机关将在省委审计委员会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力度,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敏锐性、全局性、时效性和建设性,更好发挥审计工作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作用,为陕西十四五起好步开好局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的审计工作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