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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的通知


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落实市局关于培训工作专项整治有关要求,整治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培训工作不重视、资金投入不足,培训流于形式,培训和考试机构软硬件条件不达标、制度不落实、培训走过场等严重问题,按照汉中市应急管理关于印发《汉中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应急发〔2021〕198号)要求,结合我实际,我局制定了《略阳县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1月11



略阳县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强化安全培训监管,着力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和全民综合安全素质,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依法治安、遵规管理、按章操作的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现象,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于20221月至2022年10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安全生产“十四五”目标任务,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扎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切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陕西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安全培训机构报告及退出暂行办法》(陕应急〔2020〕289号),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实现“四个一批”,即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淘汰一批不具备基本条件的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

2.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把安全培训放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假培训、培训走过场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健全培训责任制,强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主体责任;推进安全培训考试全方位、全流程信息化管理,覆盖全体从业人员,逐步实现培训工作全面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全力构建教育培训理念更加清晰、制度标准更加完善、基础保障更加牢靠、方式方法更加灵活、考核标准更加严格、教育培训成效更加显著的安全教育培训新局面,有效提高全社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三、组织人员

负责人:刘辉

工作人员:胡振波、张燕强、郭江峰

四、重点整治内容

围绕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生产经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将安全生产培训全面纳入部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范围。

(一)安全培训机构

1.安全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1)是否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2)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机制不健全、不切实际等情况;

3)专(兼)职师资力量是否充足等情况;

4)固定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是否满足要求等情况。

 2.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情况

1)是否存在未按照培训大纲规定组织教学培训等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教学内容、压缩培训学时、模拟真题代替理论培训、实操实训流于形式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以及向考核部门提供虚假培训档案资料等违规行为等情况;

4)是否存在与考试机构和考试点勾结,举办“包过班”,参与考生作弊,倒卖安全生产资格(合格)证书,收取高价培训费用等情况。

(二)考试机构和考试点

1.安全生产考试点的基本条件

1)是否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

2)是否存在考试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机制不健全、不切实际等情况;

3)是否存在监考人员、考评人员、系统管理员配备不充足,系统管理员更换频繁等情况;

4)是否存在理论和实操考试场地考试设施设备和安全环境不达标或不满足要求等情况。

2.安全生产考试的组织管理情况

1)是否存在从事与所承担考试任务有关的培训活动情况;

2)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制定考试计划,未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情况,未按照考核大纲进行考核情况,存在完全以问答代替实操考试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安排监考、考评人员进行理论考试监考和实操考评,考务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直接参与考生作弊,甚至组织考生作弊等情况;

4)是否存在未建立安全生产考试档案、档案不规范甚至档案造假的情况,以及向考核部门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健康承诺等违规行为等情况;

5)是否存在未进行身份识别,未按要求对考试全过程录像,录像资料未建立档案,考试数据采集格式不规范、信息不准确情况;

6)是否存在考试电脑违规安装远程操作软件或与考试无关软件等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

1.是否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是否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完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培训经费;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考试等情况。

2.是否存在未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未按计划实施培训的情况,是否落实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四新”人员、离岗6个月以上人员、转岗人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是否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试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经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情况。是否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等情况。

4.是否发挥班组长传帮带及示范员作用。是否检查承包、承租单位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发生亡人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是否重新培训,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五、工作安排

)自查自改(2022年1月15日—2022年3月1日)

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核查2019年1月以来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立查立改、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完成后要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自改落实情况于 2022年2月25日前报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通过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网址http://cx.mem.gov.cn)核验特种作业人员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真伪;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落实整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落实情况于 2022年2月25日前报县区应急管理局。

)执法检查(2022年3月1—4月30日)

应急管理局对在我县从事安全教育培训的所有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考试点进行抽查检查;对辖区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等进行抽查检查。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