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和我局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将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于2022年2月14日前报送我局。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要作出书面承诺,并在审计工作开始三日内报送我局。
审计组长:李惠勇
成 员:王 竹 (主审)
陈发进 (兼审计质量控制和廉政监督员)
附件:1、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主要资料目录
2、略阳县审计局审计纪律及廉政纪律回执单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略阳县审计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