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22〕107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汉中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林发〔2022〕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略阳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略阳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略阳县林业局
2022年6月30日
略阳县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保持打击毁林高压态势,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22〕107号)、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汉中市2022年森林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林发〔2022〕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与任务
进一步拓展遥感技术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构建“天上看、地下查”的“天空地”监管全覆盖体系,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体系,及时发现、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目标任务,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二、范围与内容
1、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实际下发我县森林督查监测核实图斑125个(任务数149个),涉及我县14个镇(办),须逐一现地核查林地地类变化原因,采集卫星影像判读疑似图斑实地照片,核对疑似图斑地理位置、坐标、面积,检查改变林地用途图斑、采伐点图斑相应责任主体是否办理相关手续,分析上报核查结果。
2、对上一年度森林督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查处质量,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3、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执纪问责。
4、建立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台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实行销号制度。
5、推进基于GIS的森林资源档案动态管理,逐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矢量化数据库。
三、组织机构
2022年森林督查外业调查工作,经6月27日略阳县林业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全县125个调查监测核实图斑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技术资质的单位具体实施。为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县局成立略阳县2022年森林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吴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李秀定同志担任,林政科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科,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数据的收集上报。下设两个工作小组:
(一)内业审核组
负责人:李秀定
成 员:景 强 张 芸
主要负责:负责森林督查外业核实图斑资料收集,配合外业组通过云平台上传有关数据。
(二)案件查办组
负责人:李秀定
成 员:陈 侃 刘 煜 余志强 贺沛栋
主要负责: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查办。
四、检查时间、步骤
本次督查工作从2022年5月25日开始,到2022年8月15日截止。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2年5月25日至6月30日)。成立检查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外业核查、数据汇总上传阶段(2022年7月1日至8月15日)。各调查组深入镇(办)根据本方案督查范围及内容,核查森林资源现状,并将数据上传外业调查端。内业组对外业核实数据及时审核并上传云平台、撰写报告并上传云平台。
第三阶段:案件查处整改阶段(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4月30日前)。案件查办组对森林督查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全面查处并落实整改到位,内业审核组将查处整改数据上传云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检查,不留死角。督查人员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核查范围内林地资源管理情况,通过核查,把底子搞清,把问题查实,做到不漏查、不瞒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督查人员要以此次核查工作为契机,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形成依法管理林地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工作责任。督查人员必须现地进行核查,所有现地督查图版,督查人员应留存现地图像资料,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不得隐瞒谎报、弄虚作假,必须及时反馈县林业局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法进行查处,涉及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明确目标、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制度,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