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0月28日起,对你局组织实施的略阳县2020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可追溯或延伸审计相关年度和有关单位,你学校接此通知后,请准备好会计凭证、帐簿和工程建设有关文件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于2022年11月2日前报送我局,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要对所提供的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李惠勇
审计组成员:王竹(主审)
陈发进(廉政监督员)
王华斌(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略阳县审计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