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走进略阳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爱心超市规范管理的意见

镇(街道)、县直包联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爱心超市规范发展,提升服务功能,增强激励作用,有效激发农村群众内生动力,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用勤劳双手建设美丽家园行动方案的通知》略发(2023)4号文件“关于健全落实群众引导激励机制,推进积分制挂钩爱心超市,整合用好各类群众性评先评优活动载体,用好道德红黄榜和善行义举榜,支持各村用集体经济自主设立奖项,强化村级扶志抓手”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爱心超市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爱心超市的重要意义

在农村持续推进积分制挂钩爱心超市活动机制,是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传播社会新风尚,助力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效举措。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通过激励扶志形式,积极探索创新农村爱心超市运行管理机制,打造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基层慈善扶贫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动社会各界关心贫困群众,关注支持农村爱心超市的可持续发展,切实发挥好爱心超市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作用。

准确把握爱心超市的功能定位

爱心超市主要功能是服务和帮助基层群众,尤其要聚焦农村低保户残疾人、留守老人等低收入困难群体。一是坚持把爱心超市作为激发群众脱贫致富内生动力和树立文明村风的重要载体。要整合用好各类群众性评先评优活动载体,用好道德红黄榜和善行义举榜,坚持“用劳动换积分、用积分换商品”的原则,通过开展劳动光荣、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孝老爱幼等精神文明评比活动,实行奖励积分制,用积分换取农村爱心超市的商品,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树立勤劳致富的良好品德。二是努力把爱心超市建成电子商务的重要平台。通过爱心超市帮助农村群众在各大电商平台及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农特产品,增加家庭收入。三是推动爱心超市成为公益慈善的重要平台。由慈善组织在有条件的农村爱心超市设立社会捐助点,使爱心捐赠常态化。

着力优化爱心超市的运营机制

镇、街道要依托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做好爱心超市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物资接收、农户积分、积分兑换信息台账。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有承接能力的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爱心超市的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爱心超市的运营主体。要充分依托农村电商服务点(站)、现有商业网点等设施,合理设置爱心超市,完善爱心超市布局。对现有爱心超市,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交由有资质、有爱心、懂经营、会管理的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或企业、个人运营,鼓励爱心超市实施开放式、连锁化经营。要以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为载体,构建爱心超市物资多元化筹措渠道,大力动员鼓励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捐助,促进爱心超市的自我发展与爱心捐助形成合力,推动爱心超市自我驱动、可持续发展要整合用好各类群众性评先评优活动载体,用好道德红黄榜和善行义举榜,要支持村集体年收入10万以上的村,用集体经济自主设立奖项,强化村级扶志抓手。

切实加强爱心超市的规范管理

农村爱心超市由所在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爱心超市的统筹管理,制定爱心超市管理制度,制作统一标识、制定等价积分兑换标准、配发积分卡;建立健全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蛀等安全措施,负责定期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高效运行同时,加强非营利性监管,并协调解决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民政负责指导爱心超市的运营监管工作,制定支持爱心超市发展的政策措施。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督导各镇、街道健全完善爱心评议委员会评议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各种积分活动。慈善协会负责为爱心超市组织、策划、发起募集活动,接收管理捐赠资金和物资,商民政统一调配。帮扶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定向捐赠,由受赠的爱心超市自行使用。

、强化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

镇、街道要深度挖掘农村爱心超市运营管理示范点,总结典型经验,打造品牌爱心超市进行推广,推动全农村爱心超市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要加强对农村爱心超市运营管理的督导检查,对于运行不规范或和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村及时通报。要加大对爱心超市运营主体的管理,运营主体需要变更的,应认真细致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明确产权归属,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