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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2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我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四批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为能在有限时间内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特成立略阳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侯晓平

组长:张和平  侯安清

  李虎王春江 直中小学校长  镇办教育中心校校长

略阳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在教体局教师工作股,李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和具体实施成员负责组织、督促本单位(辖区)教师按要求网上申报和提供关材料。各确认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报、材料准备,严格按工作流程和规范一审核确认,并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确认点区域划分及管理员账号分配见略教体发2019122号关于印发《略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的通知)

注册范围

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证在教育教学岗位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实验教学、少先队(团)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不包括以下几类人员:①2019-2022年已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②未转正入编教师(试用期教师和2021-2023年特岗教师);③备案制教师;④20231231前即将退休的教师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室、电教中心教师;⑥临聘教师。暂缓注册,但要统一登记教体局备案。本次应注册教师具体分三类:

1.2019年以来应注册而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2022年至今从县外调入略阳县,且未曾定期注册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注册条件

(一)本次注册为我县第四批首次注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3.2022年度考核合格;

4.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对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1.一人多证现在中学任教的,选取一种与现教岗位相应的资格进行注册。

2.低聘的,按最高学或任教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注册。

3.低段高聘本次注册为合格;在第二轮注册前取得相应等级高学段教师资格,否则注册为不合格或应及时调整到相应岗位再行注册。

4.科证不一”的原则上教师资格证的学科注册,确需按现任教学科注册的,需提供学历证件或职称证件2015以后聘用的教师均要求科证一致,否则注册不合格或不予注册。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以互相通用,申请人的申请类别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给予暂缓注册结论。

1.2022年度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一学期及以上的(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抽)调、轮岗交流、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202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5.其他情况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师德规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受到法纪处分的;

2.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其他情况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释》。

(五)罚则

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阶段(921-1015

1.准备材料:教师资格证(原、复印件、电子扫描件)证件电子版白底,文件大小80KB-180KB);在学校出具的师表现证明。

另外网报时还要身份证件普通话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籍等相关信息。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有误,需要补办或更正信息的,提前与发证机构取得联系,做好处理,不要影响网上申报。

2.申报程序: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用户手册》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在线办理”,实名注册用户重新登录教师资格网,完善信息,实名认证根据提示完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其他信息录入;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阶段10月8-10月29

学校(幼儿园)负责查验核对相关证件,在申请和资格证复印件上签署意见、盖公章。收集本单位教师网报申表(一式两份、教师本人签字学校签署意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填写统计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到指定学校(确认点)现场确认。

确认点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材料在网上给出确认意见,不合格材料要求指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再次确认。辖区确认完成后,合格材料和统计表上报局教师工作股。确认程序及相关要求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用户手册》。

(三)县级初审阶段10月29-1112

县级管理员(教师工作股)在规定时间内,对确认点确认通过的注册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在网报系统给出初审意见存在问题的,及反馈给确认点。初审通过后,上报给市级复审。

(四)查漏补缺阶段1113-127

县级初审和市级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相关学校(或个人)做好弥补工作。

(五办理注册手续128-1220

省教育厅终审,给出定期注册结论。领取教育部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制作并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盖章后返回教师,本定期注册工作结束。

五、工作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是教师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到教师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幼儿园)、教师本人和定期注册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严格按政策办事。

二)吃透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幼儿园)确认点管理员、县级初审机构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保证相关教师熟悉申报时间、申报方法、申报程序及注册条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确保注册质量。县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确认点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一步骤和程序,认真抓好申请、审核、材料受理、确认注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注册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同时要落实系统使用人员的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使用安全,及时高效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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