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3〕42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就我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第四批首次定期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为能在有限时间内圆满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特成立略阳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晓平
副组长:张和平 侯安清
成 员:李虎 王春江 县直中小学校长 各镇办教育中心校校长
略阳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教师工作股,李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和具体实施。成员负责组织、督促本单位(辖区)教师按要求网上申报和提供相关材料。各确认点要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报、材料准备,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逐一审核确认,并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确认点区域划分及管理员账号分配见略教体发〔2019〕122号关于印发《略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注册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证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实验教学、少先队(团)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不包括以下几类人员:①2019-2022年已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②未转正入编教师(试用期教师和2021-2023年特岗教师);③备案制教师;④2023年12月31日前即将退休的教师;⑤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室、电教中心教师;⑥临聘教师。暂缓注册,但要统一登记报教体局备案。本次应注册教师具体分三类:
1.2019年以来应注册而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2.2021年下半年及2022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3.2022年至今从县外调入略阳县,且未曾定期注册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注册条件
(一)本次注册为我县第四批首次注册,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3.2022年度考核合格;
4.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师德表现,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对特殊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1.对“一人多证”的且现在中小学任教的,选取一种与现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进行注册。
2.对“高段低聘”的,按最高学段或任教学科对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注册。
3.对“低段高聘”的,本次注册为合格;在第二轮注册前取得相应等级高学段教师资格,否则注册为不合格或应及时调整到相应岗位再行注册。
4.对“科证不一”的,原则上按教师资格证的学科注册,确需按现任教学科注册的,需提供学历证件或职称证件。2015年以后聘用的教师均要求“科证一致”,否则注册不合格或不予注册。
5.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在普通高中学校任教的,可以互相通用,按申请人的申请类别注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注册给予暂缓注册结论。
1.2022年度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
2.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一学期及以上的(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借(抽)调、轮岗交流、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3.2022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4.因特殊情况经相关教育部门许可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5.其他情况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师德规范,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或受到法纪处分的;
2.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4.其他情况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政策解释》。
(五)罚则
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 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阶段(9月21日-10月15日)
1.准备材料:①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②本人证件照电子版(白底,文件大小80KB-180KB);③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另外,网报时还需要身份证件、普通话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户籍等相关信息。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有误,需要补办或更正信息的,提前与发证机构取得联系,做好处理,不要影响网上申报。
2.申报程序:(详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用户手册》
①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中“在线办理”,实名注册用户;②重新登录教师资格网,完善信息,实名认证;③根据提示完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和其他信息录入;④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阶段(10月8日-10月29日)
学校(幼儿园)负责查验核对相关证件,并在申请表和资格证复印件上签署意见、盖公章。收集本单位教师网报申请表(一式两份、教师本人签字、学校签署意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填写统计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到指定学校(确认点)现场确认。
确认点对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材料在网上给出确认意见,不合格材料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补齐材料再次确认。本辖区确认完成后,合格材料和统计表上报局教师工作股。确认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确认用户手册》。
(三)县级初审阶段(10月29日-11月12日)
县级管理员(教师工作股)在规定时间内,对确认点确认通过的注册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在网报系统给出初审意见。对存在问题的,及反馈给确认点。初审通过后,上报给市级复审。
(四)查漏补缺阶段(11月13日-12月7日)
对县级初审和市级复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学校(或个人)做好弥补工作。
(五)办理注册手续(12月8日-12月20日)
省教育厅终审,给出定期注册结论。领取教育部印制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论贴》,制作并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盖章后返回给教师个人,本次定期注册工作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是教师准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会直接影响到教师个人的切身利益。各学校(幼儿园)、教师本人和定期注册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政策办事。
(二)吃透政策,做好宣传动员。学校(幼儿园)、确认点管理员、县级初审机构管理人员要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保证相关教师熟悉申报时间、申报方法、申报程序及注册条件,加强业务指导和系统使用培训,确保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圆满完成。
(三)严格程序,确保注册质量。县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和确认点管理员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统一步骤和程序,认真抓好申请、审核、材料受理、确认注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注册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等行为,同时要落实系统使用人员的主体责任,确保数据和信息使用安全,及时高效完成任务。
略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