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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的总结

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古树名木保护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绿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全绿办2023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集中设点开展宣传活动

在县城东门楼广场设立宣传点,向群众介绍我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讲述百年古树传承下来的故事,使群众认识了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资源及传承生态文化的重要意义,形成了积极关注古树传承故事和自觉抵制损害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期间,共悬挂横幅标语3幅、摆放宣传展板5面,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30余人次。

二、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

通过县融媒体东门楼广场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以“保护古树名木,赓续中华文脉”为宣传主题进行视频展播11期,普及《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保护古树名木倡议书》等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使群众认识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司法力度,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

三、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按照“清风”“昆仑2023”等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加强古树名木管护巡查监督,持续开展好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行为的相关工作,对破坏古树名木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维护我县古树名木生态安全。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古树名木科普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巡护,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养护职责。三是持续开展违法整治,依托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积极联合各相关部门,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四是深入落实保护措施,采取“一树一策”方式,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不断增强我县古树名木生长环境优化、救护、复壮等方面保护工作。

                               略阳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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