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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

现将《2024年度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5日

2024年度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深化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整治成效,根据汉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关于印发2024年度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市综执字〔202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2024年度“清浊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盯文旅市场薄弱环节、严重干扰市场秩序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网络巡查与暗访评估同步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同步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加强线索摸排,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违法违规,深治乱象顽疾。通过开展“清浊行动”,进一步净化文旅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产生重大社会事件、不引发重大负面舆情,为全县文化和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市场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

把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对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违反公序良俗、畸形审美、“娘炮”“耽美”“精日文化”等不良文化内容,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图形、画面、音视频和文字进行演出宣传、售票和演出场地布置,以假唱欺骗观众或为假唱提供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严格依法查处。重点打击未经批准擅自演出、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失德演员、利用涉劣迹艺人相关内容开展演出宣传或招徕,严查艺术品市场内容违规等。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经营者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组织旅游者赴非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以及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传输的信息等违法行为。

(二)深化文化娱乐领域专项治理

1.深入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发挥约谈警示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脱口秀、相声、电音、说唱、民间合唱团、唱诗班等类型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将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演出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严查内容违规和劣迹艺人参演,依法查处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等违规经营行为。全面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监管,加强现场执法,核验演员信息、演出节目内容等项目。加大对互联网票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以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等违法行为。

2.强化娱乐场所执法监管,坚决打击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严查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加强对歌曲曲库中违禁曲目等问题查处力度。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摸清底数,掌握实际经营状况,重点查看登记备案、剧本内容、诚信经营等情况,突出活动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整治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未设置适龄提示、使用的剧本未标明适龄范围、剧本娱乐活动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等违规行为。

3.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提供网络表演、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音乐、网络动漫但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类视频平台、音乐网站、动漫网站等互联网文化单位。重点打击含有淫秽色情低俗、宣扬赌博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以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拜金炫富、违法犯罪等不良内容。

(三)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严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竞酒店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及时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艺术考级活动。依法查处网络平台未按要求设置青少年模式、提供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产品或服务等行为。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权益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打击盗版盗印、非法销售、网络传播侵权盗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教辅、畅销儿童绘本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整治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侵权盗版乱象。

(四)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1.持续推进景区门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4A级景区、国有文物部门所属二级以上博物馆、纪念馆票务管理制度不完善,随意设置“福利票”“内部票”“招待票”,景区内部工作人员变相违规出售门票;线上门票预约系统建设滞后,系统存在明显漏洞,防范和对抗能力差;门票合作推广、宣传促销随意,履约监管机制不健全,门票配额外流风险较大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旅行社违反宣传促销协议,通过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平台销售门票配额;未经授权的公司或个人采取人肉抢票、机器抢票、爬虫软件抢票等方式恶意抢票,人为制造门票稀缺,抢票后加价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2.扎实开展未经许可、不合理低价专项整治。坚决打击未经许可开展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关注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

结合日常和联合执法检查,围绕景区周围环境、旅游包车管理、防汛备汛措施、火灾隐患防控、食品安全管理、景区周边客流控制、大型演出活动等方面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处置日常事务。

四、方法步骤

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清浊行动”分为四个专项行动推进。

(一)“春晖”专项(2024年2月至4月):针对初春伊始,在寒假、春节假期、春季开学等重点时间节点,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针对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业态,在春节假期等旅游高峰时段,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办力度,保障新年伊始春季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

(二)“夏雨”专项(2024年5月至7月):针对五一、端午、暑期等假日市场特点,突出旅游市场、营业性演出、网络文化市场等重点业态,强化校园周边市场整治、娱乐行业整治、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加大执法巡查和暗访力度,着力净化市场环境,确保夏季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三)“秋风”专项(2024年8月至10月):针对暑期、中秋、十一等假日市场发展变化,注重在旅游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娱乐场所等方面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力度,确保秋季文化和旅游市场清净平稳。

(四)“冬暖”专项(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针对入冬后市场变化,强化元旦、寒假等冬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特点,注重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在执法宣传、执法服务、安全生产等方面进一步总结提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政府服务效能提升等工作,在规范高效执法同时彰显冬季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温度。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要清醒认识开展清浊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决维护好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整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严格排查整治。要对文化旅游行业所有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复查,确保整治到位。

(三)加强执法检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集中力量分类摸排案件线索。突出检查演出市场和娱乐场所,重点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产品和服务。以“不合理低价”为执法重点,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旅游产品。加强网络巡查,督促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严守内容底线红线,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问题。要以执法办案为重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坚持多办案办好案,持续保持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借鉴省市公布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宣传报道。要结合“清浊行动”进展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集中公布举报投诉途径和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积极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强宣传,集中发布“清浊行动”部署启动、整治进展、执法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宣传报道行动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