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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0.29

略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LY202401号宗地,位于略阳县兴州街道办牌坊坝村吊坝出让面积为1017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土地开发建设强制性管控内容为:容积率不低于1,建筑密度不低于40%,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绿地率不高于15%其它详见略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略自规条[2024]4号)。竞买保证金为438.47万元,起始价为438.47万元,加价幅度为1万元/次或1万元整倍数/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但申请人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查询被列为失信人员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102920241127到陕西永乐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102920241127到陕西永乐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7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陕西永乐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41127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定于202411189时至2024112916时,在略阳县郙阁大酒店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不接收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等方式报名。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其他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阳县人力资源大厦

人:孙先生   安先生

联系电话:0916-4861037  13991283525

开户单位:略阳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略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州信用社

开户账号:270607110120100002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