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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各驻略单位:

《略阳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月28

略阳县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等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380平方公里,占县域面积的48.75%。截止2021年初我县共有隐患点444处,其中:大型33处,中型126处,小型285处;滑坡363处、崩塌47处、泥石流沟17条、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13处。威胁3068户、43449人、38761间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点面积达1380平方公里。

2021年,我县各镇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225次,参演人数7875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13000人次,现场培训受威胁群众6205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4000余份。汛期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34期,开展应急调查92次。全年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8处,实现了地质灾害“零”死亡的目标

二、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和防范重点

趋势预测

据县气象部门预测,受拉尼娜事件影响,2022年冬亚夏季风偏强,西太平洋整体副高偏强,预计今年汛期(5月至10月),我县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呈多发态势。夏季(6-8月)与常年比较,降水偏多1-2成,6月下旬到7月上旬为汛期多雨时段,初夏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偏早1旬左右,6月出现区域性强降水的可能性较大;7月下旬-8月上旬可能发生轻度伏旱。2022年平均气温与常年同期比较,偏高0.5-1℃。盛夏(7-8月)出现阶段性高温的可能性大,概率高于去年。需重点关注阶段性强降水和暴雨洪涝及其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提前做好防御准备。

(二)重要防范区段。重要防范区为: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白水江、马蹄湾、徐家坪、乐素河、郭镇、金家河、接官亭、硖口驿等镇,勉康路、十天高速、宝成铁路、略乐路、略徽路、略观路等沿线,厂矿企业所在地,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开挖山体、破坏山体自然安息角的区段和影响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的区段。重要防范地段为:城区五山,新建、改建道路沿线,厂矿企业所在地及各类工程建设场所。特别是略白路、略乐路、乐高路全段、略观路大坝至观音寺段、大观路、徐西路全段、309省道横现河至郭镇段、阁老岭段在汛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三)重要防范点。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与规定,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与危险性,将稳定性差、对群众构成威胁的477处隐患点作为2022年全县重点防范点,其中:滑坡401处、崩塌42处、泥石流沟18条、地面塌陷3处、地裂缝13处

、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与防治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客观规律办事,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各镇(街道)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的原则;坚持全面防御、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坚持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并举的原则。

(二)防治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镇(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自然资源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略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和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防治工作,尤其是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严密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加强防范,确保不出问题。

(二)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1.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监测人、责任人培训工作,切实把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好、完善好,真正把群测群防责任落到实处。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引导、鼓励村组成立地质灾害联防联控互助组织,努力做到遇险能撤离、有灾能施救,切实把群测群防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预警信息系统建设。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和气象部门要继续紧密协作,加强应急会商,全力做好异常极端天气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重点加强农村和偏远区域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手机短信、网络、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三)加快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1.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地质灾害应急机构体系,建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专职领导和专管人员,将应急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全面推进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优势,大力推进村(居)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转移避险等应急能力建设,各镇(街道)、村(居)、组要成立自救互救队伍,强化抢险救援工作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灾情,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尽可能避免灾害、减少损失。

(三)加快常态化检查机制建设。

各镇(街道)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要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对于学校、医院、村庄、集市、单位等人员密集场、重点地段所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及早排除,安排专人盯守巡查、监控,确保不出事故。

(四)强化工程治理,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各镇(街道)要以避险移民搬迁为契机,加大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力度,着力改善居民居住地质环境。同时,要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支持力度,配合县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做中、省、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相关工作,减少灾害隐患,从源头上遏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地质灾害危及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矿山等设施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的,由其主管部门或所危及单位及时编制防治方案,并采取必要措施组织实施防御和治理。对当前暂无法治理和搬迁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加强动态监测,提高预报成功率。对所有纳入群测群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编制“一表两卡”(即: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每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和报警人,明确报警信号,并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张贴在墙上醒目位置。发现险情灾情时,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防御和抢险救灾。

)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1.严格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要全面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防灾减灾“有组织、有预案、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制,提升防范应急能力。要贯彻落实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规政策、措施,督促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机构,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工作;要协调各有关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措施,抓好督促检查;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情况下采取并发布紧急抢险措施;全面熟悉掌握灾害情况,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深入现场进行救灾抢险指挥。

2.严格值班制度。要在做好日常值班、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汛期值班,根据省市要求,今年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为430日到930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保证通讯畅通无阻,保证险情灾情信息的上报下达准确、及时、无误。要配备值班车辆,确保险情灾情发生后能迅速到达现场处置。每日14点前,各镇(街道)均需向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汇报当日值班与监测情况(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值班电话:4822392,传真:4824191,QQ联系群:90363782)。

3.严格灾情报告制度。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为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准确上报,对有关情况及时有效加以处置,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

4.严格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要督促各镇(街道)、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工矿企业做好地质灾害“三查”工作(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确保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便于作出科学应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登记在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对危害严重的和变化异常的隐患点,要全面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

5.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及避险演练。各镇(街道)要在汛前培训地质灾害监测人、责任人,在汛期前开展一次镇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在每个监测点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使临险群众熟悉撤离路线和避难场所。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增强群众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