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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单位,驻略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系列部署安排,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收入分配结构,现将《略阳县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工作部署

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既是调整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提升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共同富裕要求、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抓手。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摆在重要位置,落实专人、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各部门、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点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促,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夯实责任,狠抓工作推进

围绕任务清单明确事项,实行牵头部门主抓、参与单位协同负责机制,分工配合、协调联动,合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牵头部门要发挥统筹抓总、协调各方作用,围绕承担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和推进举措,明确阶段性目标和具体工作措施,倒排工期、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完成参与单位要树牢“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推动清单明确事项和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健全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要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紧扣任务清单,细化完善工作举措,切实将任务目标细化分解到村到户到人;同时,采取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推进机制,及时跟进工作进展、调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时序、按要求高效推进;要坚持“一线工作法”,及时组织人员力量下沉一线,督导调研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成效不好的单位,纳入督办重点、及时通报预警。

附件:1.略阳县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略阳县促进居民增收重点任务清单

3.略阳县促进居民增收月度重点任务清单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6日

附件1

略阳县2022年促进城乡居民增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重点工作举措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1

高质量
就业促进行动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模式,持续拓展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按照投入该项目各级财政资金10%—15%的比例发放劳务报酬;深化重大项目就业影响评估,在安排政府投资、审批备案核准和评审重大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统筹考虑,对带动就业明显的项目,优先纳入重点项目管理,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加大候斜支持力度。

县发改局

县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水利局、文旅局、林业局,各镇办

2

坚持就业优先原则,完善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增加就业容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1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县人社局

各镇办

3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健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系,持续加大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农田管护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推广“秦云就业”小程序功能应用,高质量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深入开展略阳-海安对口帮扶重点企业专项招聘。组织好疫情防控期间“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推动城乡居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年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100个,全年吸纳50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

县人社局

县乡村振兴局、卫健局,各镇办

4

加快打造绿色食药首位产业,积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略阳乌鸡、中药材、食用菌三大主导产业。聚焦7大产业链,逐链条完善“一图一方案三清单”,大力引育产业链关键环节重点企业,推动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以产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增长,推动形成产业发展与就业扩容的良性互动。

县发改局

县经贸局、卫健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相关镇办

5

坚持稳产能、促增收并举,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发展稻渔、粮经轮作、林下经济、大豆玉米种植带状复合种植等生态立体种植模式,强化产业发展,现场技术指导服务和农业生产物资保障,力促粮食生产节本增效、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加快实施徐家坪镇、金家河镇2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撂荒地整治力度,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到26万亩,产量达4.5万吨以上,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不低于1.4万亩。全力打造中药材、食用菌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乌鸡、中蜂、魔芋等地方特色产业,加快构建以骨干产业为引领、区域生导产业为支撑、地方特色产业为补充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通过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相关镇办

6

高质量
就业促进行动

深入实施“百园百企千社千村”三年行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和基地,实施仓储保鲜,烘干分选、冷链物流等产后商品化处理项目,拉动更多就业岗位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经贸局、乡村振兴局,相关镇办

7

扎实开展亲商助企活动,做好工业运行监测分析、规上企业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对接协调,确保重点企业产能扩大,产值提升;深化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护航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个转企,小升规”奖补政策,力争全年“个转企”不少于5家、培育规上工业企业5户、新增就业40个,巩固提升企业稳岗位,促就业主阵地作用。

县经贸局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镇办

8

支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建设开放型、共享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不断扩大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供给,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

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发改局、经贸局

9

把推进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城乡就业增收的重要抓手,深化“一县一策”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培育县域特色产业,壮大主导产业规模,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催生新的就业需求,增加就业岗位,带动城镇居民充分就业。

县发改局

县经贸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

10

扎实开展服务业倍增三年行动,推动夜问经济、假日经济等新服务业态发展,更好发挥服务业就业最大“容纳器”功能。深入实施服务业倍增行动,大力培育本土家政服务规模企业,加大家政服务培训指导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个人素质和服务水平,带动更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提升工资收入水平。

县经贸局

县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各镇办

11

工资性
收入提升行动

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推动职工工资和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支付能力不足、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企业,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县人社局

县经贸局、相关镇、街道

12

调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及离休人员离休费;严格执行公务员职级并行相关政策,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后工资待遇;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奖金总量及分配办法,及时兑现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财政局

13

大力实施“天汉英才计划”,采取“人才+项目”捆绑式引进模式,重点围绕全县现代产业体系精准引才聚才,逐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规模;畅通科研人员到企业家双向通道,推广“企业下单、机构列单、学员选单、政府买单”培训模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形成基层实用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县人社局

县科技局

14

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等由财政全额补助;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确保乡村教师平均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教体局、卫健局,相关镇办

15

深入开展“无欠薪”县城创建,建立健全基层欠薪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和通报督办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县人社局

各镇办

16

工资性
收入提升行动

优化创业发展环境,落实市政府《进一步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十五条政策措施》《关于鼓励支持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和各类人才到村任职参与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返乡创业推动乡村振兴若干措施(试行)》和《汉中市鼓励汉商回归创业十条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落实好财政资金、税费减免、创业担保、服务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业氛围,增强全民创业意识。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金融办

17

贯彻落实《略阳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任务,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压时间、增便利、优服务,推动各领域营商环境均衡发展,为城乡居民创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县发改局

各责任部门

18

鼓励建立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对入住园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房租、水电气、网络设施费用减免,免费提供创业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称号的,积极申报市级奖励。年内扶持创业实体100家以上。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19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自主创业者和创业期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支持创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转让和引进天使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县发改局

人行略阳支行

20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精准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对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费用给予50%财政补助,助推民营经济主体发展壮大。

县经贸局

县科技局、财政局,各镇办

21

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将“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2022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折旧年限落实税前扣除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不断降低中小微企业运行成本。

县税务局

县人社局

22

围绕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题,健全政银企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逐步扩大民营企业经困和应急转贷资金规模,帮助中小微企业平稳运行、发展壮大。

县发改局

人行略阳支行

23

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及优化结构行动,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新增市场主体1741户。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服务机制,尽快征集融资需求信息,协助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助力科创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县市场监管局

县行政审批局
人行略阳支行

24

筹办好旅游促销系列活动,吸引聚集人流、物流和资金流在略聚集,激发旅游市场活力、促进从业人员增收。鼓励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多元发展农事体验、田园观光等业态,推动农村消费扩容升级,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县文旅局

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办

25

持续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源开发、生产服务等途径,盘活利用闲置农村校舍、厂房、仓库等资产资源,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挥效益,提升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水平,围绕“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带动农业农村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相关镇办

26

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推进“一县一品”、网销区域公共品牌打造,加快农产品供应链提升改造,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品牌度高的网销产品,做大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基数,充分发挥直播助农作用,促进“小市农户”对接“大市场”。

县经贸局

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相关镇办

27

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采取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十四五”末达到50%以上计提,以及按照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十四五”末达到10%以上计提两种方式,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支持力度,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更好发展。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28

财产性
收入提升行动

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承包地“三权”分置等改革,探索多形态村级集体经济合作模式,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市入股企业(合作组织),拓宽农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占比;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实体化运营,盘活资源资产,带动集体收入不断增加,实现每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

29

依托“两山”资源公司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绿色转型、供应链产业链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对应“两山资源公司”的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产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鼓励发放信用贷款,给予普惠金融支持,组建金融服务团,优化融资服务体系,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资源注入,乡村振兴产业培育,项目包装、金融合作等方面给予专业指导意见,探索盘活农村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态资源、文旅资源、集体资产和农民资产,实现优势互补和价值转换。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人行略阳支行、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各镇办

30

深入推进企业上市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引导力度,鼓励支持企业规改股、股上市。

县发改局

县经贸局

31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投融资规模;吸引金融机构设立创新创业、医药健康、信息科技、文化旅游等各类产业发展子基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扩大投资体量。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32

拓宽城乡居民投资渠道,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理财产品。

县发改局

人行略阳支行

33

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益;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鼓励城镇居民利用固定资产获得不动产收益,支持农村居民盘活闲置资产开展租赁活动,提高不动产收益水平,严格执行拆迁安置,土地征用相关补偿标准,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

县农业农村局

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4

严厉打击传销、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保障居民财产安全。

县公安局

各有关部门

35

落实再分配调节机制,落实税收调节收入的政策措施和回馈社会,扶贫济围的税收政策,推动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

县税务局

县税务局

36

建立健全回报社会激励机制,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37

转移性
收入保障行动

全面落实《关于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关于稳定粮食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十条措施》等惠农政策,用好用足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支持举措,认真执行中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支农惠农政策,持续稳定农业生产投入品价格,切实让种粮农民有收益、得实惠,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万亩以上,粮食产量保持在4.5万吨以上,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保额标准、降低投保门槛,抓好农产品价格保险和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发改局、人行略阳支行

38

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项审核权限下放,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按照分类施策原则,增发补助金;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惠民政策,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全年支出保障资金6600万元;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措施,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全县1至12个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县民政局

各镇办

39

做好镇村低保户、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适时调整公租房准入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有效保障。

县住建局

相关镇办

40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着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救助范围、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发改局

县民政局

41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以上。

县医保局

县医保局

42

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落实产业带动、就业帮扶、医疗救助、综合保障、金融支持等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完善和优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积极调动群众生产就业,增收政富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逐步改善提升困难群众收入水平。

县乡村振兴局

县发改局

   附件2

略阳县促进居民增收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类别

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就业
促进

吸纳50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261人。

县人社局

县教体局、卫健局

2

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0人

县人社局

各镇办

3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1100人次。

县人社局

县乡村振兴局、各镇办

4

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1场。

县人社局

县人社局

5

扶持创业实体100个。

县人社局

县经贸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6

壮大规上工业企业,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增收,年内培育规上工业企业5户。全年新增就业40个。

县经贸局

县人社局、行政审批局

7

持续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就业岗位容量、促进更好就业。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741户。

县市场监管局

县行政审批局,各镇办

8

工资性
收入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着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增收。累计完成财政投资2736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10%。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办

9

稳定现有家政从业人员队伍,做好业务技能培训,吸纳新的就业人员,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1200人。

县经贸局

县人社局

10

经营性
收入

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全年完成稻渔综合种养50亩。

县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

11

提升改造经济林0.9万亩,林业产值达到9.47亿元。新增林麝80头左右,产值达600万元以上。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镇办

12

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指导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新培育经营主体36家。有序推进承包土地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县农业农村局

相关镇办

13

财产性
收入

完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服务保障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80%。

县住建局

县税务局

14

转移性
收入

发放城乡低保特困对象保障金6600万元。

县民政局

县民政局

15

强化低收入群体监测及预警,抓好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防返贫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县乡村振兴局

相关镇办

附件3

略阳县促进居民增收月度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分类任务

年度目标

1-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牵头

单位

1

就业
促进

吸纳50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261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100个;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1场。

累计吸纳12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32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56个;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8场。

吸纳5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40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10个。

吸纳10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5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10个;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

吸纳8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30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8个。

吸纳9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79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7个;本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

吸纳3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12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6个。

吸纳30名大学生在汉就业,其中事业单位招聘58人;本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人次;扶持创业实体5个;本月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1场。

事业单位招聘5人

县人社局

2

规上企业带动就业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5户。全年新增就业40个。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1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2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5户。

累计培育规上工业企业5户。全年新增就业40个。

县经贸局

3

市场主体培育

持续壮大市场主体,提高就业岗位容量、促进更好就业。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741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新增145户。

县市场

监管局

4

推广以工代赈模式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着力带动农村劳动力增收。全县累计财政投资27360.22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10760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累计财政投资2371.46万元。

县发改局

5

实施服务业发展

稳定现有家政从业人员队伍,做好业务技能培训,吸纳新的就业人员,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12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2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4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6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8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9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10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1100人。

累计动员家政企业培训从业人员1200人。

县经贸局

6

推广稻渔综合种养

积极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助力农民增产增收。全年完成稻渔综合种养50亩。

完成稻渔综合种养100亩田间建设,完成水稻育秧和鱼苗订购工作。

完成稻渔综合种养120亩大田水稻育秧和鱼苗放养工作。

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做好鱼苗养殖工作。

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做好鱼苗养殖工作。

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做好鱼苗养殖工作。

及时收获水稻,适时出售商品鱼。

全面完成商品鱼出售。

及时兑付稻渔项目人工工资和土地租金。

县农业

农村局

7

集体经济发展

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指导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下村全部清零。新培育经营主体36家。有序推进承包土地流转,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28个,新培育经营主体15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46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64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开展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专项统计。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82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总结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模式。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100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推广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模式。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118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推广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模式。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136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家。推广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模式。

集体年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到152个,新培育经营主体36家。总结2022年度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工作。

县农业

农村局

8

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完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体制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服务保障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市场发展。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80%。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70%。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72%。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74%。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76%。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78%。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80%。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80%。

完成房屋交易系统与不动产、税务系统数据匹配挂接治理率达80%。

县住建局

9

困难群众服务保障

全县共保障困难群众服务保障660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全县共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保障金550万元。

县民政局

10

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1.抓好脱贫人口及“三类人员”防返贫动态监测,强化低收入群体监测及预警,及时落实帮扶措施。2.做好返乡创业工作,推动群众增收。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收集报送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收集报送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指导镇办积极培树返乡创业先进典型,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收集报送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收集报送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收集报送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

1.全面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2.收集报送年度返乡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

1.报送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2.收集报送年度返乡创业工作资料,开展自查备考。

县乡村

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