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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园地残次林地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展园地残次林地开发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汉政办函发〔202239)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园地、残次林地开发工作,扩展补充耕地来源,有效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发园地、残次林地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当前全县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建设用地需求急剧增加,但由于耕地后备资源匮乏,耕地占补平衡已经成为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的最大瓶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在“三调”成果的基础上将园地、残次林地作为耕地后备资源开发为补充耕地,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二、积极推进园地、残次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一)认真开展园地、残次林地后备资源摸底调查。各镇(办)、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土“三调”调查成果,实行图层资源共享。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三调”数据成果查清适宜开发的园地、残次林地数量和分布,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摸清能够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底数。农业农村部门和林业部门要结合林地、园地保护利用规划,积极支持自然资源部门将园地、残次林地开发整理为耕地,及时提出项目开发实施意见。

(二)分步推进园地、残次林地开发工作。各镇(办)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实现辖区内平衡为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原则,确定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时序,编制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要将县上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到各村、组,落实到地块,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全县全年完成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1200亩。县考核办要将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各镇(办)年度考核指标,年底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稳妥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开展园地、残次林地开发,要充分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权人的意愿,加强宣传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园地、残次林地退出补偿办法。要及时化解项目实施中的矛盾,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四)切实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各镇(办)应当切实保障补充耕地项目资金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建成后,要落实项目后期管护经费,将管护和耕种责任落实到村、组,防止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工作要求

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镇(办)、各部门要站位全县大局,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工作统筹,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准确掌握全县占补平衡进度和质量,全力推动县域建设用地自求平衡目标任务。林业部门要统筹生态环境建设与耕地保护的要求,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将坡度25度以下的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宜林地开发为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引导和规范耕地使用方式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确保补充耕地用于粮食生产。各镇(办)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占补平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谋划、推动落实,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多方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