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县网络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网络市场发展环境,推动县域特色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使数字经济、平台经济成为助力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县政府决定,创建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共治促发展、以监管促发展,通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激发数字经济、网络市场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网络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及依法监管等职能,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有效调动市场积极性,积极营造更加有利于网络市场发展的政策环境。
(二)示范引领,突出重点。扶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自有品牌,探索网络市场发展新路径,促进网络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着力创新,形成特色。以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不同作用,持续优化服务,全面增强网络市场创新发展动力。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一套新型网络监管模式。立足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强化大数据分析和信息技术运用,强化监管业务和技术手段相融合,以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以解决当前网络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精准、有效的网络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以及评价标准,全力构建网络经营者诚信自律、网络商品质量有保障、网络经营规范有序、消费争议处置高效快捷、消费和谐友好的网络市场环境。
(二)建立一条便捷的网络创业通道。结合国家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构建便捷通道,推行网络交易市场主体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重点实现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便利化、规范化,壮大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数量,提升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质量。
(三)打造一批网络市场主体发展典范。加快本县企业自有品牌的创建和培育,加大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力度,通过网络市场带动旅游、农业等主导产业大发展,突出原生态化、精品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四化建设,做强做大生态农业品牌。大力推动“一镇一特”产业格局,培育一批质高物美的品牌产品,打造一批有影响、上规模、经营诚信规范的示范企业、精品网店和网络创业主体,积极推动本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县域网络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总体产业发展规模逐步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在直播电商、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形成发展特色。到2023年底,全县网络交易额将突破8.6亿元,同比增长19%,网络零售额1.87亿元,同比增长27%,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同比增长24%。实物型电商企业纳归入统企业1户,培育本地带货网红7名,打造网销爆款产品3个。
(四)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监管服务经验。网络市场监管手段科技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电子数据取证、在线云取证等先进执法设备得到普及应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监管与行业自律更加融合,以信用评价为核心的网络经济领域的信用体系基本形成,监管实践中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思路、机制和方法。
四、措施内容
(一)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监管基础,打造网络经济新高地
1.政府高位推动,促进网络市场发展。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县电商产业的规划、发展、指导工作,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各镇办)。
2.创新准入模式,开辟网络快捷通道。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线上线下全流程电子化登记,积极鼓励并引入更多第三方商业机构、中介组织为网络市场主体提供政务审批、银行开户、在线财税、电子发票、法律事务等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网络市场主体登记流程,引导运用智慧城市服务、支付宝、微信便民生活等移动端入口开展“互联网+电子市监”登记,让网络创业主体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扩大“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适用范围,积极构建多形式便利登记服务体系,引领更多网络经营主体自愿、主动办理营业执照(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经贸局、人社局、公安局、税务局、各镇办)。
3.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县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例会,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负责谋划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和监督指导,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构建“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电商发展新格局,真正实现监管与服务齐头并进,促进全县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网信办)。
(二)推行“互联网+市场监管”,打造一套符合网络经济发展趋势的监管模式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破解网络交易主体身份识别难题。落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建立经营统计资料定期报送制度,全面掌握监管主动权。建立网店“实名制”和定期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网店虚假注册行为。加大直播间带货的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网络社交、MCN机构以及主播等主体“五星直播间”标识发放力度,建立“五星直播间”评审标准细则,完善组织研判、审核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网络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整体比例。强化微商等社交电商监管,探索建立发现、建库、亮照、查处工作流程,提升网络经济新模式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2.创新监管方式,破解网络监管难题。加强网络监管软硬件建设,建立健全网络监管人员培训制度。用好用活陕西省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网络传销、刷单炒信等突出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探索基层网格化监管新模式,按照“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手段、制度化保障”原则,实现“发现问题、线索上传、分流处理、及时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按照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把电子商务类产业园、物流园等网络经营者聚集地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把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服务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加大“双随机”抽查监管力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规范性(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网信办、经贸局、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
3.加强机构建设,强化食品监管。有效整合卫生、粮食、农业、园区管委会等多部门的食品检测机构,为食品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组建全县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平台,提升我县农副产品、茶叶等质量检测和认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
4.加强在线旅游及县域特色产(商)品监管,促进旅游及相关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对在线旅游、特色农产品、特色工业产品、特色旅游商品经营主体数据统计获取,对于无合法经营资质的要通过与平台建立协作机制等方式帮助取得经营资质或予以清理。对各平台网站的略阳网络经营主体消费者评价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撰写网络环境监测报告,确定在线旅游市场重点监管对象。探索建立在线价格监控、虚假信息监管、游客利益保障等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单位的许可范围、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依托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小组等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研究在线旅游及县域特色产(商)品广告监管对策,按照“线上线下、同步清查”的原则,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广大旅游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促进在线旅游及县域特色产(商)品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牵头单位:文旅局;责任单位:经贸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5.拓宽保障渠道,破解消费维权、售后服务难题。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大力推广新媒体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随时、随地、随手投诉举报。加强辖区网络消费维权能力建设,保障网络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经费,培养网络消费维权专职调解员,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引导辖区第三方平台普及“举证责任倒置”,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维权举证难度(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经贸局、公安局、司法局、文旅局)。
(三)推广“互联网+社会共治”,构筑一个广泛参与的示范区支撑体系
1.加强企业自治建设,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引导企业主动学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分析网络交易风险点,快速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引导辖区内交易型网站积极建立“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强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把网络交易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引导企业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商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商品信息发布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全面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经贸局、司法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2.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提升网络市场整体形象。加强对电商协会指导,同时围绕资格准入、质量管控、商标保护、行业标准、合同规范、消费维权和信息公示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信用管理,建立以商品质量和消费投诉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会员企业担当意识和道德水平。加大行业协会监管力度,探索全流程监管行业协会参与机制,有效发挥其在政策宣传、权益保护、纠纷处理和执法配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监管效率和成效(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3.加强电商信用建设,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强电商行业信用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网络经营者信用评价体系,引入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以访问、销售、投诉等各类型数据为基础开展信用评级的前期工作,督促企业守信守法经营。建立网络行业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布失信网络经营者黑名单,推动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和联合惩戒机制向网络市场延伸,逐步淘汰失信企业,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财政局、文旅局)。
(四)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建立一套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
1.积极拓宽县域网络市场。坚持对外招商和对内孕育孵化并重。积极对接电商龙头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电商巨头的深度合作,助推电商产业不断壮大。推进传统服务业与电商融合,培育本土网络市场。引导企业拓展电商应用,鼓励旅游、金融、教育培训、医疗、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行业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推动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把B2B、B2C、O2O等网络市场平台持续做大。支持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自建电商平台或借助“农村淘宝”等第三方电商服务站点,宣传销售优质特色的农产品,促进农村电商发展。统筹整合电商资源,通过整合现有电商资源,组织开展电商技能培训以及举办电商企业推介会、电商品牌展销会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及业务交流平台,推动和规范我县电商行业健康、有序、抱团发展。积极做好基础工作,力争2023年内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
2.完善网络市场配套体系。完善网络基础设施体系,促进“智慧城市”“无线城市”“云计算”产业发展,加快基础通信、互联网、广播电视“三网融合”步伐,构建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宽带网络,扩大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覆盖范围,实现固网和移动网一体化,提供安全、高效的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积极构建电子商务运行载体,建设完善电商企业运营区、网货仓储区、物流配送区、网货展示O2O体验馆等功能,促进网络市场技术、资金、人才集聚。加快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电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鼓励、引导民营快递企业“快递进村”实现全县行政村物流服务全覆盖,逐步形成与电商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经贸局;成员单位:交通局、各镇办)。
3.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制定相关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高网络经营人员的技能。同时,积极实施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计划,培养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人才,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交流与合作机制(牵头单位:经贸局;责任单位:人社局、网信办)。
4.提升略阳品牌网络市场影响力。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支持企业通过网络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现有品牌知名度,加快建设略阳特色农副产品网络供应链,通过线上市场推广略阳品牌,引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支持企业商标品牌创建。努力挖掘县域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旅游商品等资源,指导帮助各类企业创建商标品牌,引导申请“地理标志”“绿色”“有机”“无公害”“集体商标”等,探索制定质量标准、规范包装、产品检测、存储运输等行业规范,鼓励优势骨干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开发适合自身特点的网上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
五、工作进度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7月至8月)。制定印发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营造浓厚创建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3年12月)。各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督查、通报、考评、验收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大创建工作协调指导,及时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三)创建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各相关部门对照创建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及时督导有关单位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全面做好迎接省级考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公示推荐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根据统一安排,迎接评估组评估。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总结创建经验,弥补工作不足,形成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示范区创建各项具体工作。
(二)强化财力保障。县财政配套解决“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费,主要保障人员培训、硬件设施、网络建设等方面,为创建工作开展提供财力保障。
(三)突出地方特色。充分结合略阳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明确建设内容和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确保创建工作特色明显、成效突出。
(四)加大督查考核。将创建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围绕创建工作任务和具体举措,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项要求推进实施。分阶段开展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
(五)深化总结提升。定期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示范区创建情况,及时总结和归纳实施创建取得的成果,提出创建工作意见,不断总结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和服务经验。条件成熟时,请省市专家对略阳县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附件:略阳县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略阳县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发改局分管领导
科技局分管领导
经贸局分管领导
公安局分管领导
民政局分管领导
财政局分管领导
司法局分管领导
人社局分管领导
交通局分管领导
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
文旅局分管领导
卫健局分管领导
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税务局分管领导
网信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省级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