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3〕规字0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已经2023年县政府12次常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为助推旅游市场活力,调动旅游企业参与略阳旅游推介营销的积极性,全面提高略阳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到略阳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主要针对组织县外游客到略阳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在略阳开展两日游及多日游的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进行奖励。
二、奖励条件
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旅游团队通过自驾车、汽车大巴、火车等交通方式到略阳开展两日以上旅游活动,且在略阳境内住宿一夜(含一夜)以上。
(二)旅游团队至少游览县内3个旅游景区(景点),包括两个收费景区(五龙洞AAAA、灵岩寺AAA)。
(三)旅游团队必须有合法手续。
(四)旅游团队离略时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
三、奖励标准
(一)自驾游团队。一次性组织县外同一客源地车辆达10辆及以上或人数达30人以上的自驾游团队,且同一目标客源地车牌数量不低于80%,享受A级收费景区门票8折优惠(不含保险费)。
(二)汽车大巴团队。一次性从县外同一客源地组织不少于45人(含45人)以上旅游团队,享受A级收费景区门票8折优惠(不含保险费)。
(三)火车团队。一次性组织市外人数不少于45人及以上的,且乘坐同一火车车次的旅游团队,享受A级收费景区门票8折优惠(不含保险费)。
(四)同一团队全年组织来略游客人数(住宿一晚以上)累计达1000人次以上的,按照每人10元奖励。
四、奖励申报流程
(一)提交计划
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于发团前3天将景区(景点)游览行程单、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报备信息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县文旅局审核确认。发团前1天给予审核答复。逾期申请的团队不再进行奖补。申请奖励的团队同时须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前填写团队相关信息,平台查询不到团队信息的申报无效。
(二)申请奖励
1.申报奖励的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资质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附件2),须加盖旅行社公章;
3.《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补确认表》(附件3),须加盖旅游景区公章;
4.火车团队需提供火车票据证明;
5.县内旅游景区开具的正式票据,须加盖旅游景区公章;
6.酒店及民宿出具的正式收据复印件和结账清单,收据复印件需加盖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公章,结账清单需注明房间数、住宿人数及住宿天数;
7.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提供给县文旅局的资质证明、有效票据,须加盖公章(公章与申报表保持一致)。
五、奖励审核及兑付
(一)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按奖励办法向县文旅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奖励资金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团队行程结束后,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定无投诉、无造假、无遗留问题后,由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奖励金额的统计,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与受奖励团队进行核实确认,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奖补资金,县文旅局负责兑付奖补资金。
(三)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回当年已发放奖补。
1.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属于组织方的;
2.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过失责任属于组织方的;
3.发生恶性投诉事件责任属于组织方的或给本县旅游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弄虚作假领取奖金的。
六、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一年。
2.县文旅局负责做好奖励组织申报、审核、兑付,以及《办法》宣传解释等工作。
附件:1.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报备信息表
2.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补申报表
3.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补确认表
4.略阳县参与“来略游”线路的旅游景区景点
附件1
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报备信息表
填报时间:
| 旅行社 |  | ||||||
| 报备时间 |  | 来略时间 |  | 团队人数 |  | ||
| 交通方式 |  | 车辆数 |  | 客源地 |  | ||
| 参观景点及 住宿酒店名称 |  | ||||||
| 领队姓名 |  | 联系方式 |  | ||||
| 备  注 |  | ||||||
附件2
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
| 旅行社(盖章): |  |  |  |  |  |  |  | 填表日期: | ||||||||
| 序号 | 团队人数 | 住宿日期 | 交通方式 | 车辆数 | 住宿酒店 | 游览景区 | 客源地 | 申请奖补金额(元) | 备  注 |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旅行社(盖章): 填表人: 日期: | 旅游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负责人: 日期: | 确认金额总计                 元整 大写: | ||||||||||||||
附件3
| 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补确认表 | ||||||
| 申报旅行社: |  |  |  |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
| 接 待 单 位 | 景区景点 | 景区景点 | ||||
| 游览人数: 游览日期: 确认人(签字): 景区(盖章): | 游览人数: 游览日期: 确认人(签字): 景区(盖章): | |||||
| 景区景点 | 景区景点 | |||||
| 游览人数: 游览日期: 确认人(签字): 景区(盖章): | 游览人数: 游览日期: 确认人(签字): 景区(盖章): | |||||
| 酒店宾馆 | 酒店宾馆 | |||||
| 入住人数: 入住日期: 确认人(签字): 单位(盖章): | 入住人数: 入住日期: 确认人(签字): 单位(盖章): | |||||
|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确认 (签字盖章): |         |  |  | 年    月    日 | ||
附件4
略阳县参与“来略游”线路的旅游景区景点
| 序号 | 等级 | 景区景点 | 咨询电话 | 
| 1 | 4A | 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 | 0916-4832166/4956358 | 
| 2 | 3A | 灵岩寺景区 | 0916-4831302 | 
| 3 | 3A | 徐家坪景区 | 15191631685 | 
| 4 |  | 江神庙民俗博物馆 | 0916-4828677 | 
| 5 |  | 略阳县羌文化展示中心 | 0916-4822221 | 
| 6 |  | 仙台坝旅游小镇 | 0916-4915329 | 
| 7 |  | 汉析里田园温泉度假区 | 0916-4966601 | 
| 8 |  | 白水江苏维埃政府旧址 | 0916-4951002 | 
|  |  |  |  | 
注:不在本名单的其他景区景点由旅行社自行联系。
【负责人解读】略阳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张珂解读《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专家解读】任伟刚解读《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图解】《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音视频解读】《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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