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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窗通办”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驻略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在全市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一窗通办”工作机制的通知》(汉政办发20242号)精神,为提高我县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质效,合理配置基层工作力量,巩固拓展“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模式,现就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综合设岗、多岗融合、一人多能、一岗多责”为主要内容的“一窗通办”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镇高度重视镇(街道)政务服务工作,以便民服务中心为依托,配齐工作力量,优化服务举措,积极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但仍存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任务轻重不一、忙闲不均,窗口综合服务水平不高,基层工作力量调配不尽合理等问题。在全县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以“综合设岗、多岗融合,一人多能、一岗多责”为主要内容的“一窗通办”工作机制,有利于提高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又有利于合理调配镇街工作力量,更好推动镇(街道)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一)整合设置综合窗口。镇(街道)根据辖区人口规模、群众办件数量等情况,将便民服务中心单设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保卫生、养老服务、民政事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统一整合为综合窗口,明确标识,实行“综合设岗、多岗融合”,在群众申请办理上述事项时,由综合窗口进行无差别受理、办理,做到“一岗多责”。逐步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村宅基地审批等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办理。

(二)合理配置窗口人员镇(街道)进一步明确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中,根据群众办事需求,合理确定在综合窗口坐班工作人员数量,确保群众办事时有人办理、工作人员有事可办,其他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镇(街道)中心工作需要合理调配。针对季节性、阶段性群众办事高峰,按需增加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坐班工作人员数量,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效率。

(三)加强窗口人员培训。镇(街道)按照“一人多能”的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每一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都能熟悉镇街办理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熟练掌握每个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要求和办理结果。县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为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供相应支持。

(四)强化相关业务支撑。县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每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线上办理业务进行授权,分配账号。对每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需要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决定、备案,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予以认可受理。镇(街道)要根据推行便民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机制需要,明确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办理事项的决定权限。

(五)持续优化便民服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积极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延时服务、预约办事等便民服务举措,探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建立基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服务质效提升。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夯实工作责任镇(街道)合理调配工作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推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时间节点镇(街道)2024年2月底前将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3月底前完成业务培训、有关授权、综合窗口设置、健全制度等工作,基本建立“一窗通办”工作机制,面向群众开展综合服务。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在推行此项工作的过渡期间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三)加强督促检查。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根据此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加强对镇街“一窗通办”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的督促检查,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