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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略阳县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略阳县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略阳县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2021年4月15日汉中市发改委等1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汉中市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汉发改价格[2021]280号)。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稳定我县砂石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平稳,促进我县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县发改局在征求和采纳相关部门成熟意见基础上,代政府办拟定了《略阳县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政办发[2021]55号)。

二、出台目的,主要目标:按照国家和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两山论”紧扣绿色循环、生态宜居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政府作用,落实政府部门的主体责任,坚持先立后破、疏堵结合,加快“开前门”和坚决“堵后门”并重,实施综合治理合理控制我县江河库砂开采,稳步提升机制砂石等利用比例,优化产销布局,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加快构建域供需平衡、价格合理、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砂石产业体系,为推动略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重要举措,主要内容:

(一)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

1.推动机制砂石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县域内各类砂石资源发展趋势,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全力推进砂石资源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石满足建设需要为主。

2.规范露天采石矿山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切实加强采石场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4号)和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开山采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15〕21号)要求,持续做好依法关闭淘汰生产规模不达标,不符合相关产业、环保政策要求的采石矿山的清理工作。统一调配使用全县采石矿山指标,有序投放采矿权。新建采石矿山必须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生产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占用资源储量可供开采年限不超过30年。

3.优化机制砂石开发布局。积极学习借鉴渭河流域宝鸡、扶风、杨凌等地发展利用机制砂,规范有序开采管理的经验做法,鼓励发展应用机制砂。

4.降低机制砂石运输成本。推进机制砂石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引导有条件的机制砂石生产企业采用铁路运输,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河道采砂利用与综合整治

5.严格按照《略阳县河道采砂规划(2020年-2025年)》要求,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加强行业指导,加快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在确保防洪、生态、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实行镇、街办政府属地统一管理,清理不合理的禁采区和禁采期,调整不切实际片面扩大设置的禁采区,纠正没有法律依据实施长期全年禁采的“一刀切”做法。在县境内的嘉陵江等重要河流的重要河段,合理确定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建立动态采砂管理,严禁长时间无度开采。禁止在陕西略阳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砂。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常态化开展好“河湖清四乱”活动,提升公安、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加强涉砂信息共享,严防河道非法采砂反弹。

6.加大河道水库航道疏浚砂利用。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江河库清淤疏浚砂综合利用试点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疏浚砂综合利用机制。鼓励相关部门积极主动与市移民搬迁生态修复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把推进河道清淤疏浚与生态修复治理相结合,积极促进河道、水库清淤疏浚砂综合利用。

(三)积极推进砂源替代利用

7.支持废石尾矿综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综合利用废石、矿渣和尾矿等废弃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实现绿色循环利用。

8.鼓励利用固废资源制造再生砂石。鼓励利用建筑拆除垃圾等固废资源生产砂石替代材料,清理不合理的区域限制措施,增加再生砂石供给。

9.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利用。根据河砂、机制砂、砂源替代资源情况,统筹做好县域砂石行业资源合理有序开采利用。对经批准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的修复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和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仍有富余的由县政府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他途径依法依规对外销售。

10.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建筑。

四、涉及范围:略阳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