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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略阳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 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先导、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方位新高度出发,认真落实《中共略阳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使命担当,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中展现忠诚干净担当,在破立并举严管严治中净化政治生态,建设法治政府。

做好普法宣传,预防违纪违法。近年来,县纪委监委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建成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5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0个,授予白水江镇苏维埃政府旧址“廉政教育基地授牌”称号,建成了汉中首个家风馆,为党风廉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活力。利用嘉陵清风网站、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角度持续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扫黑除恶、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等动态信息、推送权威文章和典型案例3000余条;到东门楼开展户外法治宣传10余次,编印发放法治宣传资料万余份;向全县各镇(街道)、单位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赠送法律书籍、家风家训书籍3000余本;拷贝、借用警示教育光盘700余次,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000余场次;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干部作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专项通报100多期;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0余万条,营造了廉洁从政、护航发展的强大声势和舆论氛围。


深化普法教育,推进学法用法。始终将“廉政考试”作为领导干部任前的一次“廉洁体检”和提拔重用的必经程序,把考试成绩作为是否任命的“硬杠杠”,坚持“逢提必考必谈必诺”原则,党的十九大以来,对380名拟新任职和平级重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考试暨谈话,对考试合格者,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严格把好干部任前的政治关、廉洁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治未病”的方式把好干部任前的政治关、廉洁关。连续4年,在全县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各级党员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全面落实我省、我市关于“赵正永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和县委《关于开展演晓刚以案促改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等,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促使广大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认真组织委机关干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完成每年度学法用法在线学习和考试,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受邀到县公安局、人社局等部门及镇(街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廉政党课宣讲50余次,培训干部8000余人。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执法。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十件大事”,强化日常政治监督,先后成立100多个监督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补助、领导干部超标准乘坐高铁、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服务窗口单位“窗口腐败”问题、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疫情防控、主题作风建设、欺诈骗保、教育、医疗、生态环保、住房、民政救助、涉企乱收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的严肃指出,限时整改;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确保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公平感、获得感、幸福感。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累计受理信访举报1213件。党的十九大以来,受理信访举报1213件,立案790件,结案660件,党纪政务处分660人。对全县48个县直部门单位和17个镇(街道)及所辖16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圆满实现了县委一届任期内的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1764个。

重视制度建设,规范执纪执法。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实施方案》,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重点,定期组织镇(街道)、部门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对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实施约谈,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自觉接受监督,持续压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会商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案件管辖、证据审查等方面沟通衔接,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成全县纪检监察外网建设和委机关内网扩充,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使用,开启数字化监督新局面。会同县委组织部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着力打通基层监督“末梢”。制定《略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管理制度汇编》《略阳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场所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复制、保管工作制度》《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手册》等制度文书,不断规范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环节工作流程,实现了各环节有效协调和顺畅衔接。围绕机关内部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政务事务管理运行,从机关各室部职责、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公文处理、案卷审理等方面修定相关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机关高效运行。依法向社会公开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政治巡察、专项巡察、干部招聘等重点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并通过“略阳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促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