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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市上有关规定,我县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略阳县天津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教师的职称改革过渡工作。
一是明确了过渡范围。我县主要涉及略阳县天津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的教师职称过渡工作。最终审核该校有44名在职在岗、并具有中等职业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符合职称过渡条件,其中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16人,初级职称4人。
二是统一了职称名称。原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对应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业高中三级教师可聘任为助理讲师。
三是规范了过渡程序。先由学校对过渡人员的职称情况进行梳理,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人员过渡登记表,再由个人对过渡登记内容核对签字确认,学校将个人登记表进行公示,最后将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名单审定上报县、市级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同时按统一后的职称体系,分层级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管辖权限在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上加盖规范的印章或换发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为加快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了制度机制和人才保障。